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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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704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水复〔2023〕6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晏文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水城河小流域治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武定县水城河小流域治理自2013年至2018年共治理小流域8期,按治理面积已基本完成,再无实施地块。

二、根据你提出“解决9.1公里水城河河道治理”的问题。不属于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范畴,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包括山、水、林、田、湖、草等综合治理,而不是单一的河道治理项目。

三、建议由村委会形成书面报告报插甸镇人民政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作出规划后报县水务局规划计划站,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您对水利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和采纳,增强服务意识,解决好民生水利问题。

武定县水务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荣春 0878—6034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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