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制度。认真核查公路工程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对监督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项目划分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准确性。截至2023年10月底,完成质量安全登记备案水利工程项目共1件:即武定县勐果河桥工程。
二、强化实体质量意识,加大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实物质量,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情况,特别是加大对在建重点项目实体隐蔽工程、重要部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主动参与重要隐蔽工程的联合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商定整改方案,制发整改通知文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限期,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截至2023年10月底,开展在建项目现场质量监督检测5次,全县公路项目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三、规范公路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程序。加强施工、监理、质检单位检测数据的收集统计,认真分析、对比各方质量检测结果,作为重要隐蔽工程、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核定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质量监督部门核定的质量评定程序,规范重要隐蔽工程、分部单元工程验收程序。及时编制工程质量检测意见和监督报告,为工程交、竣工验收提供质量依据。截至2023年10月底,编制并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2份,即武定县勐果河桥工程质量检测意见和2021-2022年乡镇通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发窝乡)工程质量检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