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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2036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乡振复〔2023〕37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陈贵忠委员:

你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完善未硬化村组道路的提案》已经转交我局承办,现将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脱贫攻坚期内,我县健全扶贫资金统筹管理和使用制度,制定出台《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武定县扶贫融资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武定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统筹管理使用。投入各类扶贫资金70.7亿元扶贫资金,61.92亿元,其中,中央、省、州、县财政资金50.01.亿元,扶贫融资资金16.9亿元,沪滇帮扶资金1.46亿元,企业帮扶资金1.1亿元,其他资金1.23亿元。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国乡振发〔2022〕1号)和《云南省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巩固振兴组办〔2022〕2号)要求,《武定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编制完成,方案编制项目2279个,计划总投资295628.99万元。按资金来源分:财政衔接资金134489.60万元;其他财政资金142803.54万元;业主投资18335.85万元。按项目类别分:特色产业发展工程161419.80万元;稳岗就业创业工程18536.84万元;易地搬迁后扶工程1349.91万元;乡村基础设施工程55562.61万元;人居环境整治工程30273.89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工程22940.74万元;巩固脱贫成果工程5409.2万元;乡村治理提升工程136万元。

按相关文件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方面。

据交通部门统计,我县20户以下村民进村道路及村间道路硬化率达95%以上,硬化率处于全省、全州领先的位置。但由于我县基础条件差、底子薄,需要建设的项目多,上级下达衔接资金有限,只能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年进行解决。我县20户以下村民进村道路及村间道路未硬化的项目已纳入《武定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项目库,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局将优先安排资金解决。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7日

(联系人:周建宇,联系电话:0878—87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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