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雪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安装完善村间节能灯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安装完善村间节能灯工程建设,能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也能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乡村道路照明条件,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相关文件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方面。各地不得将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及其他涉农整合(不含专项)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由于我县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历史欠账较大,节能灯等亮化项目暂时不纳入建设范围。
感谢您对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继续给予关注。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日
(联系人:周建宇,联系电话:0878—871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