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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2029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乡振复〔2023〕30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李秀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利米村委会主公路路面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利米村委会主公路路面的修复,能解决利米村委会泥窝堵、大村、必彩、黑咩等村群众出行困难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能提高群众生产效率,带动产业发展,增加经济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按相关文件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方面,利米村委会主公路路面的修复项目符合政策资金导向。但由于我县基础条件差、底子薄,需要建设的项目多,上级下达衔接资金有限,只能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年进行解决。利米村委会主公路路面的修复项目已纳入《武定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项目库,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我局将优先安排资金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继续给予关注。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1日

(联系人:周建宇,联系电话:0878—87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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