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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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102014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民复〔2023〕10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民政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2日

武定县民政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张有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建武定县县级公益性公墓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我国公墓一般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以及其他公民提供骨灰或者遗体安葬并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骨灰或者遗体安葬的公共墓地。目前,我县有1家经营性公墓公司(五凤山公墓和灵净公园公墓)和1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11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和2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按照市场经济化运行,实行有偿服务,农村公益性公墓由县级财政补助运行,实行免费安葬。

为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缓解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压力,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武定县狮山镇永宁村委会大红山安置点小岗龙山建设武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来满足我县不同层次群众的丧葬需求,武定县城市公益性公墓估算总投资 16574.62 万元,建设用地总面积 221438m²(约 332.16 亩),一期总面积69478m²(约 104.22 亩),骨灰安置数 20800 个,二期总面积 151960(约 227.94 亩),骨灰安置数 45400 个。其中绿地 111591.23 m²,墓穴和骨灰格 56000 m²,墓地道路 31000 m²,车行道 12000 m²,植草砖生态停车场 3000 m²,附属设施 7000 m²,建筑物846.77 m²。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和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办理相关要素保障的审批工作。项目的建成,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业>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模式,控制价格,坚持价格适中,坚持只葬不炒,体现墓地的公益属性,减轻丧葬负担。

十分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厚爱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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