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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31052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3〕12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答复

华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城管综合执法行为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县建成区未按规定规范停放的违停车辆处罚,于2021年7月1日,武定县人民政府授权由武定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警部门联合执法,执法人员于每天8:00-21:00采取巡逻执法的方式对违停车辆进行鸣笛、喊话示警后,未见驾驶员驶离的,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采取现场取证、执法记录仪拍摄的方式采集信息,发放违停告知单,依法依规对违停车辆进行锁定或拖移处罚,并且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针对违停车辆的处罚,城市管理部门一直在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措施,缓解锁车、开锁矛盾纠纷,于今年5月份起,在各级领导的沟通协调下,着手开始建立了智慧城管系统,将实现对城市违章的终端处理,违停处罚将让车主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三、持续开展了近两年的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违法停车的数量从最初的每天二三十辆,逐渐减少到现在的三五辆,有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为我们的城市带来了很大的改观和改变,锁车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共建共享“多彩罗婺•幸福武定”成果。

感谢您对武定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对武定城市发展献计献策。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李智成,联系电话:0878-87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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