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武定县城区噪音 污染(广场舞)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针对广场舞活动,我局自2021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不断加强城区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和宣传教育,目前因广场舞造成的纠纷投诉查处18起,调解15起,暂扣音响2台。
二、针对人民群众使用大功率音响唱歌、跳广场舞产生噪音行为,我局专门成立早晚班巡逻中队,针对晚九点至早7点使用高音喇叭跳广场舞的,纳入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范围,通过巡查、引导、警告、查处的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在劝导、查处的同时,对公园的管理上,督促城投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园管理问题,建立公园管理规章制度,统计广场舞队伍数量,设定广场舞活动地点及时间。对广场及公共场所的管理上,按照时间范围,我局早晚班巡逻中队逐一劝导、对占道、占用篮球场、占用公共空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对超分贝播放音响的,联合公安、环保、文旅、城管等职能部门进行管制。
感谢您对武定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对武定城市发展献计献策。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李智成,联系电话:0878-871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