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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3104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3〕119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李佳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拆除校园周边违章建筑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安全始终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它不仅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更联系着千家万户的家庭幸福。武定县幼儿园第二教学区地处武康路南段(原招银小学),园区内共有14个教学班,582名幼儿,校园东面围墙紧邻武康路住户,有多名住户紧靠幼儿园围墙自搭彩钢瓦阳台和房屋,点用了双方共用的滴水位置,围墙内是师生通道及幼儿户外活动区域,因住户自搭的房屋外观破损,有高空坠物危险,致使幼儿无法到此区域内活动,不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幼儿每天两小时的户外活动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2019年机构改革,城乡规划管理、规划监察职能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移交至县自然资源局,县委编办也已明确规划监察职能由县自然资源局履行,且违建认定、处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但县自然资源局未履行该职责,违法建筑处置工作较为被动。

三、加快处置办法研究制定,加快《武定县城乡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审,促进办法早日实施,以便下一步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权限分类处置城乡违法建设。

四、加强部门联动配合机制,自上而下形成部门合力机制,规范简化部门流程,充分发挥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对违法建设进行多种联合惩戒措施,遏制违法建设滋生。

五、加大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和狮山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处置的法律宣传、案例通报,加强对小区日常巡查,营造无违建良好氛围,积极引导业主合法建设,避免新增违建。

感谢您对武定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对武定城市发展献计献策。

2023年8月29日

(联系人:李智成,联系电话:0878-87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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