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7026 公文目录: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7日

中医诊所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