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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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5032 公文目录:县财政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财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哪些?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财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哪些?

财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贴对象为承包草原并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义务的农牧民。补贴标准为草原禁牧补助7.5元/亩,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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