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
二、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
三、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
六、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
七、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