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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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3071 公文目录:县民族宗教局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二)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

(三)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有必要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五)布局合理,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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