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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20043 公文目录:预算执行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高桥小学2022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武定县高桥小学2022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武定县高桥小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度)

 

一、高桥小学基本情况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高桥小学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武定县教体局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辍学,积极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继续教育、考核考评等工作。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机构情况

我校内设科室4个,分别是行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室。本次决算数据包括高桥镇镇所属8所小学和9所幼儿园,即高桥中心小学、白泥坡小学、大村小学、老滔小学、勒外小学、马安小学、唐家小学、永兆小学及高桥中心幼儿园、白泥坡中村幼儿园、大村幼儿园、老滔幼儿园、勒外幼儿园、马安幼儿园、唐家幼儿园、永兆幼儿园17所学校。公开的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2年年末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1086人,学前教育阶段学生347人。

3、人员及资产情况

武定县高桥小学属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2年年末在职实有99人(其中有1人属于企业改制分流安置人员在职不在编),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72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4、收入支出预算安排及资产情况

武定县高桥小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2505.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1.40万元,占总收入的95.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4.19万元,占总收入的4.56%。与上年度2615.30万元对比减少109.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校学生1086人比2021年在校学生1169人少了83人,教职工减少7人,离休人员减少,对应的生均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学生生活补助、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减少。

资产情况:2022年末武定县高桥小学资产总额2619.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9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345.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原值产50.98万元,其他资产原值141.85万元(均为保障性住房)。 

5、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武定县高桥小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2.0万元,实际支出为0.56万元,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武定县高桥小学行业特殊性,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严峻,为严把“外防关”强化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学校全年减少接待。

6、当年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情况

2022年我校根据县教育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工作目标,着力加强学校中层班子和一线教师两支队伍建设,抓实德育、安全、教学三项常规工作,遵循现代教育理念,以学生发展为本,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教育科研为助推,不断改进德育工作,提高课程实施质量,坚持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任务抓落实、难点工作抓突破,落实新要求,推动规范管理、有效管理和精细管理,努力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一年来没有受党纪党规处分人员,教职工健康发展,利用校务公开栏,对学校校务、政务、财务、招生、绩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切实提高了学校管理的效益和透明度。

突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师生的疫情防控能力。同时投入了大量疫情防控物资。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把安全维稳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的严管、严导、严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高桥小学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地震、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通过晨会、集合、讲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交通、防火、防溺水、禁毒防艾等安全知识,促使全体师生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构筑坚不可摧的安全长城。定期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宣讲活动”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暨宪法进校园宣讲”知识讲座,防火、地震等应急疏散演练,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做好“精准控辍保学”,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建立贫困生、后进生帮教体系,教职工全员、全程参与,加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要求教师关心每一个学生、爱护每一个学生,无论是后进生,还是优秀的学生,都一视同仁,用真挚的爱心感化每一个学生。要求教师采用“赏识”的教育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多鼓励、多表扬,不要总是一味地批评 学生、否定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对自己充满信心。做好“三生”转化工作。存在易辍生时,以班主任为主,中层领导及共产党员分层负责,定期家访,做好思想工作,关心爱护他们,使全校教师树立了转化一名后进生、制止一名学生辍学比培养一名尖子生更重要的思想观念。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设立不同的教学目标,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有所得。照顾学困生,号召教师对将学困生集中起来进行耐心细致的辅导,使他们在能力范围内学到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执行新课标规定的课业标准,不留统一的作业,让学困生轻松完成作业,打消了厌学情绪,控制了辍学苗头。有学生辍学,班主任第一时间进村入户开展劝返工作,同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如果还不返校,学校校长组织教师队伍再次入户党员;如果还是不愿返校,校长向挂点的校领导反映,由联系挂点的校领导亲自动员。如果还是不愿返校,挂点领导会向校长汇报,校长会争取镇人民政府的支持,镇政府再派出工作组开展动员劝返工作。所有辍学学生均不少于5次的动员劝返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全面了解教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促进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提升、教育信息化等,对政策实际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推动政策的调整、优化和完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对2022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制定合理明确的支出绩效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与评价,运用评价结果,提高编制和管理水平,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提高我部门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前,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成立以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校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并对武定县高桥小学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培训。

2.组织实施: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0〕3 号)要求,我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业务科室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财务人员协助;单位整体绩效由总务室统筹填报,各科室提供佐证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

武定县高桥小学严格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2022年我校正常开展各项预算、决算等财务工作,财务管理正常有序,决算的组织、编报、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能够按要求执行预决算公开。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领导带领下,严格按规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实施管理,依法照章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管理好教育经费的收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持按计划行事,合理使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收费经过学校同意,及时开票,及时入账,报销实行“三签”制;坚持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原则,用好学校每一分钱,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重大资金使用上,学校通过行政会议讨论,并向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履职完成情况

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及城乡义务教育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项目,共计下达武定县高桥小学各级项目资金102.76万元,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资金已支付完成;实施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共计下达武定县高桥小学各级项目资金3.60万元,资金已支付完成;及时对35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助;及时对76名学前教育脱贫不稳定学生发放补助;及时对163名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补助;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共计下达武定县高桥小学中央资金95.32万元,资金已支付完成;实施乡村教师岗位差别化生活补助项目,共计下达25.44万元,资金已支付完成;实施非税补助(学前保教费)项目,共计下达武定县高桥小学县级项目资金44.86万元,资金已支付完成。

(三)履职效果情况

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及城乡义务教育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项目,给我校的教育发展带来了生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费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切实减轻家庭负担,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发展,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实施特殊教育公用经费补助项目,促进了我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为实现精准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特殊儿童教育的扶助与关爱;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而失学,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空间;实施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加大学前教育脱贫不稳定学生资助力度,保障脱贫不稳定学生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力,提高我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一方面为脱贫不稳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为贫困户家庭减轻经济负担;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实施非税补助(学前保教费)项目,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水平,优化校园环境,发挥了公办幼儿园的引领辐射作用;实施追加教育体育系统临时工工资补助项目,提高了学校临时工工资待遇,增加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心,从而更好的服务于学校和社会。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让一个学生因贫而失学,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空间,增强了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另一方面为贫困户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我校预算编制由财务工作者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财务管理等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3、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校财务人员都是由任课教师兼任,具体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多数为非财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二)整改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规范账务处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部门整改机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绩效管理问责制度: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的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违纪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武定县高桥小学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 武定县高桥小学共有项目十项,具体是:

1.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2022年我校有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寄宿生265人,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四类非寄宿生90人,补助标准500元/生/年,由中央50%、省级35%、州级6.75%、县级8.25%承担,两项合计补助资金各级承担合计补助31.00万元。此项资金加快健全了教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了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了教育质量,进一步保障了学生受教育权利,推进了教育公平,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持续提高了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资金用于发放给满足条件的学生,确保了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适龄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2.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为全面落实国家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造血式功能,提高精准扶贫实效,按照“精准扶贫、分类施策”的原则,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合计发放76人,补助标准700元/生/年,资金由州、县按45%、55%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5.32万元。全部用于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儿童资助,共补助脱贫不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6人,脱贫不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覆盖率100%。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从而提高了我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3.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022年我校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合计补助163人,补助标准30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4.89万元。全部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完成对高桥镇学前阶段家庭经济困难163名儿童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覆盖率100%。减轻了该学龄前儿童的部分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农村教育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从而提高了我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县级配套资金

2022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按照我校2021年在校学生1163人算,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合计补助1163人,补助标准65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75.6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未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了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保持学校健康快速发展。适应了我县快速发展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本校的特点,学校加强了校舍和设备建设,按分区规划、分区建设、逐步实施的原则进行,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争取在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做好校舍的改造工作。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增添必要的教育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办好了人民满意的教育。

5.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我校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合计补助6人,补助标准600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3.6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学校或班级特殊教育工作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经费支出,特殊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教材、辅助用具的维修保养等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支出,确保了残疾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足100人公用经费

我校2022年不足100人校点公用经费合计补助197人,补助标准65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12.80万元。不足100人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费用支出。其中,完成了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等开支。确保了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了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未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了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7.学前办学补助专项资金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堵塞非税收入使用中的漏洞,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校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校2022年学前教育办学补助专项资金以2021年秋季学期的364人为依据,按照各校点实际情况为依托,以2021年收取的办学补助资金作为2022年的预算基数。收缴2021年春季学期保教费23.87万元,秋季学期20.99万元,小计44.86万元。用于学校或班级教育工作正常的费用开支,学前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经费,学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教材、辅助用具和维修保养等改善办学条件经费支出。确保了学前学生入学率逐步提高,适龄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全面提高了学前教育质量,促进了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努力使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确保了我校学前教育能够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了学前教育入园率及巩固率。加快健全了学前教育体系,不断完善了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全面提高了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保障了学龄前儿童受教育权利,推进了教育公平,帮助学前学生全面发展、融入社会,这一资金的使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持续提高了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8.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县级资金

我校2022年寄宿生公用经费合计补助718人,补助标准20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14.36万元。此资金加快了义务教育发展,确保了学校的正常开支,维护了学校正常运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规定比例分担,保障了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费用支出。其中,完成了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的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等开支。确保了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寄宿制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了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未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了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9.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2022年我校符合营养餐补助计划的学生人数达到1169人,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省级试点的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与国家标准一致,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1000元)标准测算。2022年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补助资金为93.52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学生营养改善的食品和食材购置,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解决因布局调整进城就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村家庭经济负担。确保食品卫生和学生健康安全。确保落实好资助政策,保证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助政策,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达100%。严格按照文件规范使用资金,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达100%。

实现目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按规定得到落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

10.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016年1月1日起,全州10县市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指城区市、县城所在地城区范围以外的公办农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乡镇公办学校教职工,含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和特岗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岗位生活补贴。州财政按照10县市乡村教师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县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同时统筹分配上级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较好的县市予以重点倾斜。2022年预算我校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06人,补助标准为200元/人/月,2022年合计为25.44万元,用于发放给我校教师,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生活水平,提高广大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奋斗的信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及时对我镇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55人发放生活补助,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而失学,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空间,提高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2)及时对我镇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儿童76人发放生活补助,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贫而失学,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脱贫不稳定贫困户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提高我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3)及时把资金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4)按照规定及时使用资金,促进高桥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残疾学生入学率。

5)按照规定合理使用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确保我校所有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了义务教育学生巩固率。

6)实施非税补助(学前保教费)项目,进一步提高了教育水平,优化校园环境,发挥了公办幼儿园的引领辐射作用。

7)足额按时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生活水平,提高广大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奋斗的信心。

8)城乡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按规定得到落实;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

2. 阶段性目标

1)每年3月30日之前、9月30日之前,完成学前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报;4月30日之前、10月30日之前跟各村委会、扶贫办完成学前教育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核对;6月30日之前、11月30日之前完成学前家庭经济困难、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补助发放。

2)每月初,对上月存量资金进行清理,上报学校领导小组,方便领导小组调整学校工作计划,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我校实施的十个项目,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每一个项目都有专人管理,责任明确。项目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文件规定,顺利完成项目预期目标。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和财政下达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充分发挥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以及社会监督。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直接转账支付到项目单位或个人,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变更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各个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对各个项目资金的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我校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全体校务班子参与评价,并由财务室安排人员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前,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务班子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校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3〕1号)要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项目自评绩效由财务室负责人填报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室统筹填报,各处室提供佐证材料和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分为98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主动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使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提供更丰富的优质教育;管好用好国家的各类教育资金,改善和优化学校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育人环境;把教育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使强师兴教深入人心,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形成惠及辖区内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协调发展;严格执行资助政策,使学生资助全部惠及辖区内的学生及家庭,减轻贫困家庭生活压力。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的设定符合县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规划,项目申报、审批健全,建立了项目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并得到执行,项目完成符合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1〕36号),补助标准按寄宿五类生0.10万元/生/年,非寄宿五类生0.05万元/生/年,八小少数民族在此基础上另补助0.025万元/生/年,由中央50、省级35、州级6.75、县级8.25承担。根据文件要求,此资金用于发放给四类寄宿生及非寄宿生,须确保脱贫不稳定户学生,以及非脱贫不稳定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按标准足额获得资助,其余资金用于资助寄宿制除脱贫不稳定户等四类学生之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到2025年,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与教育的融合,全面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教育保障机制,初步建立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我校2022实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全年投入了31.00万元,完成35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按照“精准扶贫、分类施策”的原则,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空间,减轻了该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

2.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贫困儿童资助补助资金

为全面落实国家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造血式功能,提高精准扶贫实效,按照“精准扶贫、分类施策”的原则,2022年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合计发放76人,补助标准700元/生/年,资金由州、县按45%、55%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5.32万元。全部用于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儿童资助,共补助脱贫不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6人,脱贫不稳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覆盖率100%。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从而提高了我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3.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2022年我校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合计补助163人,补助标准30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4.89万元。全部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并在春季学期及秋季学期足额发放学生补助,完成对高桥镇学前阶段家庭经济困难163名儿童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补助覆盖率100%。减轻了该学龄前儿童的部分家庭经济负担,提高农村教育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环境,进一步巩固城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从而提高了我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4.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

2022年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按照我校2021年在校学生1163人算,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合计补助1163人,补助标准65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75.6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5.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我校2022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合计补助6人,补助标准6000元/生/年,资金由中央、省、州、县按80%、14%、2.7%、3.3%承担,2022年各级承担合计补助3.60万元。此项目确保了特殊教育学校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的整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高桥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提高了残疾学生入学率。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足100人公用经费

保证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水电费、取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等支出,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用于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用于支付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资金用于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县级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学校定额公用经费,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用于安排弥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缺口部分。

7.学前办学补助专项资金

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楚雄州学前教育第四期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从2022年起,要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确保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全部返回幼儿园用于园舍维修、环境优化、玩教具添置、教师培训和保教服务等。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切实保障学前儿童受教育权利。巩固提高学前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到2025年,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非义务教育阶段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全面加强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与学前教育的融合,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初步建立了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加强了资金管理,本年按年初预算严格资金使用,努力完成项目资金目标任务。

8.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

保证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竞赛、教学质量提升,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水电费、取暖费、交通差旅费、邮电费、教育信息化网络费用等支出,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用于学生课桌椅、床铺、食堂设施设备的零星补充购置及维修维护,用于支付房屋、建筑物、校园内道路、围墙、大门、运动场地、教室内教师讲台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资金用于校园绿化美化、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健康体检费、校方责任保险、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县级财政安排的义务教育学校定额公用经费,可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用于安排弥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缺口部分。

9.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进一步规范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管理,切实有效地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持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为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根本利益,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通过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助政策,解决因布局调整进城就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问题,确保落实好资助政策,保证资金安全,及时下达资金,按时落实资助资金。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助政策。

10.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016年1月1日起,全州10县市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政策,对乡村教师(指城区市、县城所在地城区范围以外的公办农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乡镇公办学校教职工,含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教师和特岗教师)每人每月给予不少于500元的岗位生活补贴。州财政按照10县市乡村教师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县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同时统筹分配上级综合奖补资金,对落实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较好的县市予以重点倾斜。2022年预算我校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06人,补助标准为200元/人/月,2022年合计为25.44万元,用于发放给我校教师,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改善教师生活水平,提高广大教师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奋斗的信心。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小学阶段补助人数355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小学寄宿制四类补助标准1000元,小学非寄宿制四类补助标准:500元,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义务教育巩固率≥98%,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年)6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4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4分,群众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

2.学前教育阶段脱贫不稳定贫困儿童资助补助资金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学前教育脱贫户学生生活应补助人数76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学前教育脱贫户学生生活补助标准,700元/人·年,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学前教育年限(年)5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4分,群众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4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

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小学阶段应该补助人数1163人,实际完成值1163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小学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50元/人·年,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义务教育巩固率≥9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年)6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4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4分,群众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

4.特殊教育公用经费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小学阶段特殊教育应该补助人数6人,实际完成值6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小学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000元/人·年,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义务教育巩固率≥9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年)6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4分,群众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99分,自评等级:优。

5.100人以下农村小学校点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小学阶段不足100人校点应该补助人数137人,实际完成值137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小学阶段公用经费补助标准:650元/人·年,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0%,分值5分,自评分5分,义务教育巩固率≥9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年)6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群众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6.学前办学补助专项资金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缴费学生人数364人,实际完成值364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资金上缴率100%,实际完成值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时效指标:当年资金到位率100%,实际完成值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社会效益指标:对象政策知晓度≥95%,分值10分,自评分9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幼儿受教育年限3年,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幼儿满意度≥95%,分值10分,自评分10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10分,自评分9分,自评总分98分,自评等级:优。

7.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小学阶段寄宿制补助人数699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小学阶段寄宿生公用经费标准,200元/人·年,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义务教育巩固率≥9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义务教育免费年限(年)6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4分,群众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9,9分,自评等级:优。

8.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

设产出指标4个,数量指标: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补助人数163人,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质量指标:学生补助达标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时效指标: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成本指标: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应补助标准,300元/人·年,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学前幼儿毛入园率≥8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学前教育年限(年)5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群众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9.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3个,数量指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学生数,补助学生人数1169人,实际完成值1169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享用学生覆盖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教师陪餐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成本指标-人均标准,指标值0.10万元/生/年,实际完成0.10万元/生/年,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知晓率≥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义务教育巩固率≥98%,分值15分,自评分15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学前教育年限(年)5年,分值5分,自评分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助学生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家长满意度≥95% ,分值5分,自评分5分,群众满意度≥95%,分值5分,自评分,5分,自评总分100分,自评等级:优。

10.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设定产出指标3个,数量指标-享受补助人数,补助教职工人数106人,实际完成值106人,完成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质量指标-享受教师补助范围占比,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规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15分,实际得分15分。成本指标-人均标准,指标值0.02万元/人/月,实际完成0.02万元/人/月,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设定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补助对象政策的知晓度,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分值30分,实际得分30分。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高桥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落后的现状,保障高桥镇适龄儿童就近接受教育,为我镇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桥小学不断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1. 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

单位预算是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事业计划的重要前提,因此认真做好我校的收支预算责任重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拟定的预算方案,特别是支出方案多次向学校领导汇报,进行了反复修改,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充分发挥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较圆满地完成预算编制任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每月未编制好计划用款报表。由于预算工作的开展使2022年教育经费得到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和运行;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按期拨入,给我校的教育发展带来生机,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发展。学校财务工作在学校领导带领下,严格按规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实施管理,依法照章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管理好教育经费的收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坚持按计划行事,合理使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持收支两条线,所有收费经过学校同意,及时开票,及时入账,报销实行“三签”制;坚持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原则,用好学校每一分钱,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重大资金使用上,学校通过行政会议讨论,并向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项目管理制度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

在绩效评价方面,我单位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完成及效果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

财务人员能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的提高财会知识和政策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学校的一切政治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政府会计制度》,使学校的财会工作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进行,保证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从单位的实际发展需要出发,注重选拔熟悉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熟悉法律、掌握现代科技知识的优秀人才。大力加强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财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政务实、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的人才队伍。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2.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高桥小学预算编制由财务室人员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财务管理等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3.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桥小学财务人员大都是由非专业的人员担任,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且开展时间较短。具体项目预算编制人员多数为非财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武定县高桥小学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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