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文化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 年度)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概况。
1.主要职能
武定县文化馆为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股所级。武定县彝族民歌文化传媒演艺有限公司原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已改制为国有企业,由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县文化馆托管。
2.机构情况
文化馆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非遗办公室、免费开放业务办公室、财务室等
3.人员情况
2022年底武定县文化馆在职人员22人(文化馆8人、艺术团14人),退休14人(文化馆8人、艺术团6人)。
4.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1,943,238.67元,其中,流动资产824,370.67元,固定资产1,118,8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5.2022年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2年,武定县文化馆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在州文化馆的指导下,按照“强基础,建队伍,抓活动,促繁荣”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活动,文艺辅导培训,非遗保护传承等重点工作,推动了武定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落实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我单位按照财政预算安排,并根据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在财政局预算时限内,做好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各种社会保障经费的预算,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绩效自评。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武财绩〔2022〕3号)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健全预算绩效标准体系,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强化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目标1:认真开展青少年书画、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
目标2: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
目标3:免费开放展览、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
目标4: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传承项目申报和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目标5: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支出合计4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万元,项目支出88.56万元。我单位人员经费有保障,公用经费开支合理,项目资金见成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3万元,
2022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即公务接待费0.22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我单位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整体预算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实现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对绩效目标的制定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强化了预算绩效管理责任。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武财绩〔2022〕3号)的文件精神,开展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明确绩效评价目标,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确保绩效评价质量,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部门预算编审管理
我单位认真编制部门“四本”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按规定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含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编制中,除上级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外,其余资金准确编列资金性质和资金级次、按政府审定的方案规范编制项目支出;认真制定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要求的时间报送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部门决算编制
2022年底,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决算要求,精心编报决
算,做到账表一致、准确反映收支情况,表内表间数据衔接一致,上下年度衔接一致,部门决算与其他上报报表或者决算一致,项目及资金结转清晰、科目填报准确合理;决算内容完整,决算说明、决算分析资料完整;决算报送及时,按规定日期报送。
3、预算执行管理
按照《武定县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和争取资金情况进行管理;支出严格执行《武定县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管理办法》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考核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提高公务卡结算支付比例,公务卡使用资金占非转账授权支付资金60%及以上。
4、非税收入管理
本单位的非税收入仅有银行存款利息,严格做到及时缴库,无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管理和会计核算平台,及时准确反映资产增减变动,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清晰完整;上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政府资产报表、债务资产报表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履职完成情况:
全年完成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及时支付,合理安排使用,为单位日常运转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履职效果情况:
1、数量指标
2022年完成文艺作品展览5期 ,线上文艺培训2期,完成3场文艺演出直播活动,举办夜间群众文艺演出112场,县文化馆和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共编创14个节目在线上展演,线上观众达98600多人次。共举办群众文艺演出活动11场。共展出宣传武定旅游风光的摄影作品60余件。共展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70件,共完成“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68场。公共文化设施覆
盖人群率大于10%,群众文化活动参加人数大于90%。
(2)质量指标
2022年度收入合计485.49万元,支出合计4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万元,项目支出88.56万元,没有发生错误支出,支出准确率达100%。
(3)时效指标
2022年我单位在财政要求内按时完成支出,不拖沓、不延时,及时支付各种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在部门预算编审管理中,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上级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未将上级专项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有偏差。
2、预算执行管理中,支出进度未达到时间进度,上半年支出进度慢于时间进度。
(二)整改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单位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作了认真的自评,针对存在问题做如下整改:
1、加强预算编审管理,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确保预算编制精细化、准确化,提高预算编制及绩效管理质量。
2、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进度,严格资金管理,注重绩效目标,切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评价结果将作为我单位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在今后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单位工作有序进行。二是强化
工作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武定县文化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2年)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2年我单位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包括县级预算安排、上级专项的全部项目8个,涉及资金88.56万元。
项目一: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万元,根据《楚雄州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央免费开放补助16万元,省补助免开资金2.8万元,州级补助免开资金3240元,县级免费8760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项目二:戏曲进乡村中央补助33万,州级惠民演出3.5万元,已拨付到位。
项目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6.78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已在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兑现给传承人。
项目四:公共文化云专项资金5.2万元,资金拨付到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举办各种展览活动,承办政府主办的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包括常设阵地活动、社区、乡镇、广场等文化活动。
(2)免费开放展览、宣传、辅导、培训、排练、学习、娱乐活动等公共空间设施。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服务,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
(3).健全并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
(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传承工作。2.阶段性目标
(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职责分工
为推进文化馆各个项目的落地完成,各项目主题办公室狠抓项目的实施,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武定彝族酒歌录制工作,举办书画展、摄影展览12次,结合楚雄州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日在武定举行非遗展演8次。开展文化艺术及基层文化工作者培训12期,非遗、群众业余舞蹈培训22次。收集整理了武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料,拍摄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申报了国家级传承人2名。
2.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成立了文化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管协调,非遗保护办公室,免费开放培训辅导室,财务室尽职尽责,围绕各自项目目标开展工作。
3.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对象
3.项目评价范围
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万元;戏曲进乡村中央补助33万,州级惠民演出3.5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经费16.78万元;公共文化云专项资金5.2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的原则主要围绕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全县新闻采编播,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标。
绩效评价依据是根据年初预定的绩效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来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效评价方法主要是比较法。通过对预定目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评价标准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作为依据来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单位主要领导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由办公室完成,相关项目实施股室配合,收集相关资料,项目的预定目标与实际完成目标对照,得出当年是否完成指标值,以及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2年自评项目为1个。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我单位完成了年初预定目标,无偏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举办书画展、摄影展览12次,结合楚雄州每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日在武定举行非遗展演8次。开展文化艺术及基层文化工作者培训12期,非遗、群众业余舞蹈培训22次。收集整理了武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资料,拍摄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申报了国家级传承人2名。
(2)质量指标
开展青少年书画、舞蹈、电子琴、钢琴等特长的免费培训,为群众提供各种健康、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成效显著,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
(3)时效指标
2022年完成群众文艺辅导、培训、演出任务,非物质文化遗的保护和传承人的考核工作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社
(1)社会效益指标
各项目按计划如期推进,取得良好效果,特别是在湿地公园每周五晚举行的“彩云之南等你来.群众夜间文化活动”的演出获得高度赞扬。
2.满意度指标服
(1)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为90%,达到预定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年初预定各项目绩效指标,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以预定绩效指标值为目标,努力达到年初目标值。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目标的编制还不够精准,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设立不够清晰、具体,没有体现项目的最大效益。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