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雄州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地方法规、规章赋予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武定县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法定职权事项照单全收,赋权事项据需而入”原则编制了《武定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高桥、猫街等10个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250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8项,行政处罚类163项,行政检查类10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确认类3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给付类10项,其他行政职权类47项),狮山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244项项行政职权事项(其中:行政许可类8项,行政处罚类157项,行政检查类10项,行政强制类6项,行政确认类3项,行政裁决类3项,行政给付类10项,其他行政职权类47项)。为确保权责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加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员调配和培训力度,不折不扣承接好权责清单事项。县委编办要负责做好乡镇机构设置调整,实体化组建乡镇执法队伍,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确保赋权后有队伍承接;县司法局要督促指导乡镇梳理编制乡镇执法清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指导实施,并将上级相关配套资金、装备、网络端口等下放给乡镇,为乡镇提供人、财、物和技术保障。实现基层的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履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赋权事项认真履行指导、协同监管等职责,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审批、监管、执法等权力运行实行全程留痕和可追溯、可追责,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防止监管缺位。对下放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县级主管部门要会同实施机关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逐项制定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防止一放了之。权责清单公布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依单行政,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要大力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三、适时监督,强化清单动态调整
全面实行“监督+评估+动态调整”模式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保障,根据乡镇运行情况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可退可换、及时调整”的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依法按程序对赋予的权限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对“两个目录”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深入了解基层赋权改革的执行情况,对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及时进行调整;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负责牵头适时对各乡镇落实“两个目录”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赋权事项可调、可换;县审改办要对乡镇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内容,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 武定县乡镇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2. 武定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3. 武定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