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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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09007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9日

解读《武定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按照政策解读的要求,现将《武定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范应急工作,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实现武定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武定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楚雄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武定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监测预报预警,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奖励与责任追究,应急保障,武定县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等方面。

(一)运行机制及部门职责

1.县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体系,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制定以气象灾害预警为重要启动条件的应急预案或在其他预案中明确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相关内容。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应对工作。

2.县级相关部门职责。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气象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3.基层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指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人民政府组织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指挥机制,针对本地的气象灾害发生情况,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二)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1.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的种类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气象灾害分布情况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2.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3.气象灾害防御联动机制。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高影响行业根据行业需求,建立基于气象阈值的风险预警指标,制定应对气象灾害处置措施。

4.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县人民政府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科学加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形成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加强灾害性天气关键技术研究,健全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

5.气象灾害风险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深入开展气象灾害评估和隐患分析研判,对排查出来的气象灾害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整治。

(三)监测预报预警

1.监测信息共享。县气象局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单位应及时、准确向县气象局提供水情、旱情、森林草原火情、地质灾害险情、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等与气象有关的灾情监测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2.预报预警。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制作,统一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等气象信息,滚动预报预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通报各相关单位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重要天气预报。县气象局负责组织重要天气预报的制作发布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通报各相关单位。预计将出现对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时,制作重要天气预报。根据不同天气类别,一般提前1-5天发布。

4.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县气象台根据不同气象灾害类别制作气象灾害预警,按轻重等级,气象灾害预警级别一般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县气象局根据县气象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制作相应等级的重要天气预警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通报县级各相关单位。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是县级相关专项指挥部、部门启动应急响应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不同气象灾害类别一般提前1-2天发布。

5.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县气象台负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侧重于短时临近时效,主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针对本地突发或易发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及公众防御,同时为党委政府决策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按轻重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一般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种。

6.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预计将出现对我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强降水天气时,县气象局负责组织开展12小时内的强降水短时临近预报制作发布工作,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7.高级别气象预警直报机制。当县气象台发布暴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防办主任和副主任,同时电话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四)部门预警联动及分类响应

1.会商研判。当预报将出现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对我县有明显不利影响,或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已经影响我县并将持续发生时,县应急局、县气象局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气象灾害防御会商会议,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影响和防范应对措施,为开展防范应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警联动响应。气象灾害种类多,往往伴随次生、衍生灾害发生,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联动响应是有效防抗气象灾害的关键环节。

3.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根据不同种类、不同级别的气象灾害对本部门、本行业的影响分类响应。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和奖励。

2.责任追究。对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各相关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件影响程度,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军队、武警、预备役、民兵和消防救援队伍在处置气象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

2.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与气象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保障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救灾和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3.物资保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防灾减灾部门按规范储备抢险物资。

4.交通保障。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应完善抢险救灾交通应急保障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及时到位。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5.通信电力保障。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部门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单位,迅速修复被损毁的通信设施。电力部门负责保障应急救援现场的供电需要。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