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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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0800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文字号:武政办发〔2023〕20号 主  题  词: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州级和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2号)文件精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编制并公布负面清单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云南省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楚雄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基础上,按照对于场地能满足要求、进驻后有利于提升办事效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等敏感事项的,不列入县级负面清单的原则编制县级负面清单,做到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

二、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一)推动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县政务服务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优化布局、完善功能,满足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需求,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加快整合部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负面清单外的事项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提供办理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省州驻武单位和各级部门派出机构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推进审批职能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明确1个牵头股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股室集中。牵头股室统筹协调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建立健全内部股室协同机制,形成“审批服务股室牵头、多个股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事项较多、办件量大的单位,设置区域综合窗口,原则上要求每名窗口人员均能受理单位所有事项。

(三)配强审批服务人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明确1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明确1名股室负责人担任首席事务代表,精心挑选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入驻人数按“人随事定、人随事走”的原则,根据入驻事项工作量确定,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行政审批流程,原则上要求在编在岗。设有行政审批股的单位,原则上行政审批股须成建制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四)确保审批授权到位。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事务代表审批决定权;对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事务代表初审权;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均授予首席事务代表使用;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事务代表其他相关权限。凡能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结的事项,不得流转本单位审批。

(五)推行进驻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应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原则上于2024年3月底前将进驻事项全面纳入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实行办理结果免费寄递,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质效,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实行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县人民政府将结合省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和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及时优化并动态调整更新本地负面清单,不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快推动进驻事项委托、授权工作,对即办事项,授权本部门“首席事务代表”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当场办理、及时办结;对承诺办结事项,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率先在经营主体登记、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推行“收件即受理”。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能力、资质等有要求的,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会同县政务服务局及时组织开展培训、考核,确保有关窗口工作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对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事项,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集中公布详细办理地址和咨询、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人民政府将对贯彻落实负面清单、推动事项全面进驻纳入政务服务考评内容,对“明进暗不进”、不按办事指南提供服务等问题,将予以通报并限期督促整改。

四、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

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能办。县政务服务局负责统筹全县负面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评估管理等工作,督促本县负面清单全面落实到位,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县级有关部门和省州驻武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综合窗口委托、授权和“首席事务代表”制度落实的指导监督,加快推动本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

附件: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政策问答《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附件:武定县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