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7月至9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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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类型 |
违法地点 |
违法主体(当事人/单位) |
线索来源 |
立案时间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详细处理意见 |
结案时间 |
处罚机关 |
备注 |
3 |
武定县狮山镇南街社区南街一组非法占用土地案 |
土地 |
武定县狮山镇南街社区南街一组东泰花园旁 |
武定县狮山镇南街社区南街一组/王建能 |
巡查发现 |
2023-7-3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处以罚款。 |
【2023】第15号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处于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449.47平方米×30元/平方米=13484.10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捌拾肆元壹角) |
2023.8.2 |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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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兴平非法开采高岭土案 |
矿产 |
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麻栗坡村 |
李兴平 |
公安移交 |
2023-6-28 |
《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项,根据《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处以罚款。 |
【2023】第16号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非法采出的高岭土540吨,并处80000元的罚款(大写:捌万元整)。 |
2023.7.28 |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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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建房案 |
规划 |
武定县狮山镇西村岔路口对面 |
刘斌 |
线索移交 |
2023-7-13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处以罚款。 |
【2023】第25号 |
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30日内改正;3、处以工程造价6%的罚款,共计人民币19064.58元(大写:壹万玖仟零陆拾肆元伍角捌分)。 |
2023.8.4 |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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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张延喜未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擅自加盖建房案 |
规划 |
武定县狮山镇环城西路125号 |
张延喜 |
线索移交 |
2023-8-17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处以罚款。 |
【2023】第30号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30日内改正; 3、处以工程造价6%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6134.8元(大写:贰万陆仟壹佰叁拾肆元捌角)。 |
2023.9.15 |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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