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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925026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1601000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是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政府管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具体管理部门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九)贯彻执行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了《武定县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武定县特殊地区深化治理工作攻坚克难减存量、控辍保学断增量、久久为功稳变量、创业就业提质量、党建引领强力量五大专项行动》方案,审核通过《武定县“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县人大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和宗教工作进行了2次审议。县委12个月的重点工作计划中,有7次把“抓实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打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荣誉守卫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目标。同时,县委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专题。二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启动武定县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文艺三下乡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20场次,3800余名党政干部和各族群众参加活动并同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公约》签名。组织武定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业务培训等15场次专题集中培训,县乡各级各部门党政干部共265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组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知识竞赛,有60家单位3374人参加线上、线下答题。多部门联合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12名个人、7个集体获县级、州级奖励。悬挂布标25条,发放民族团结及政策法规宣传材料28800余册,发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纸杯14000个。按照“十有”的标准,打造提升武定民族中学、香水中学、思源实验学校、香水小学等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高桥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研究课题被纳入省教育科学规划基础教育专项项目。截至目前,有21所州级、1所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把中共武定县委党校等打造成为全县第一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基地。充分发挥4个民族学会、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在理论研究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民族文化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家库,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主题论坛组织召开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教育专题策划项目征求意见、调研座谈及评审会等6场次,投入500余万元,把县东岳公园、北片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狮山大道、乌龙河公园、罗婺路等地建设以中华文化符号为主要元素的主题广场3个、主题公园3个,石榴红文化街1条。在公路沿线及城中心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型广告牌8块,在街道、办公区域墙体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标识标语、标牌60块,悬挂布标19条,34个点位每个设置宣传栏、宣传展板至少2块以上。制作武定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巡礼专题片——《民族同心共筑梦》,征集“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文学作品及摄影作品,编印武定县民族团结进步故事选编——《民族同心共筑梦》500册。出版《罗婺彝族民俗集萃——彝族毕摩经典译注深化篇》《武定苗族探源》各1000册,有序推进《武定民族志》编撰工作。推荐熟悉彝语、苗语、傈僳语、傣语方面的4名专家,在武定县广播电视台应急广播栏目录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语言专题广播20期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三是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加强汇报对接,争取民族宗教系统专项资金1283.3万元,组织县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民族宗教系统项目进行3次集中评审,项目资金到位率、工程开工率及完成率皆为100%。全面落实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接续做好民贸企业信息审核、完善及服务工作,为8家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争取贷款贴息引导资金65.80万元为其纾困解难。四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召开武定县202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武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专项工作会、推进会以及县委民族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武定县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等“6+N”系列文件,对标对表新测评指标,加快氛围营造、点位打造力度,培树典型经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民族经济发展股、城市民族宗教及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股、宗教事务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167,674.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4,708.15元,占总收入的94.8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72,966元,占总收入的5.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03,944.77元,增长100.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30,978.77元,增长90.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72,966.00元,增长100%。本年收入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标;二是追加2021年度综合绩效暨大比拼考核奖励经费;三是部门今年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项目2个,投入资金近4,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303,348.62元。其中:基本支出3,105,223.81元,占总支出的33.38%;项目支出6,198,124.81元,占总支出的66.6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75,293.71元,增长110.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8,494.43元,增长30.65%;项目支出增加4,146,799.28元,增长202.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本年支出比上年增长的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调标;二是追加2021年度综合绩效暨大比拼考核奖励经费;三是部门今年实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项目2个,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5,223.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9,133.75元,占基本支出的7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124.06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98,124.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用于武定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元;武定县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氛围营造项目支出2,000,000元;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支出658,000元;用于“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及宗教事务管理支出242,383.72元;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氛围营造项目支出297,741.0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0,382.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4%与上年相比增加4,302,327.71元,增长97.16%。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建设和创建新一轮民族团结示范氛围营造项目;二是宗教事务管理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致使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8,71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4%。主要用于保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1730470.0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3,124.06元,项目支出165124.81。主要用于县民族宗教局机关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13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2,989.8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9,141.7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3,98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9129.1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4,854.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5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6%。主要用于武定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元;武定县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氛围营造项目支出2,000,000元;用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支出300,000元;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支出242,383.72元;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氛围营造项目支出32,616.2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补助2021年民贸企业贷款贴息资金358,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2,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其中: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42,54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70,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6.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3.9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70,8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1.6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务车使用时间较长,车辆因没有及时得到保养和维修,使油耗增加;二是由于车辆状况较差,本年已进行了二次大型检修,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增加;三是由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需要,省州主管部门到我县检查指导工作频繁,使公务接待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7元,下降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679元,增长3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226元,下降33.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严格遵循县财政厉行节约原则,主管部门来我单位调研次数比上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4081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240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民宗委到武定检查、调研民族宗教工作及外专州、外县到武定交流学习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124.06元,比上年增加5,588.18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因工作需要,从外单位抽调6人参与示范创建材料整理工作,所以办公费等支出增加,所以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691,189.77元,其中,流动资产645,181.02元,固定资产46008.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8,696.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06.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71601111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309220351139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