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工作的资格,为保证检测工作公正、独立和诚实,确保提供的检测数据及结果真实、客观和准确,本机构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检验检测机构已经依法设立,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独立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二、本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和检验检测场所;拥有与本机构确立了合法劳动关系,且与所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或可移动的检验检测设备及设施。
三、本检验检测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四、本检验检测机构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评审补充要求。按照规定的规范或准则建立了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具有对检验检测质量有效控制的能力,并开展了符合要求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五、本检验检测机构承诺定期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上报相关的年度总结及报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