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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82700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武发改复〔2023〕3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7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鲁高明等4位代表:

你们在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全县森林碳汇发展”的建议,经我们认真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森林碳汇是指绿化实施单位利用森林的储碳功能,通过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活动,测定林木可吸收的二氧化碳总量,经过严格审核认定后,将其在交易场所挂牌出售,碳排放单位通过购买二氧化碳量来抵消其工业碳排放的过程,对于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森林碳汇开发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困难。

一是森林碳汇开发政策不清。森林碳汇项目开发需严格遵循相关方法学,并非所有森林资源都可开发为碳汇项目进行交易,国家明确不再搭建省级碳汇交易平台,但碳汇相关交易将依托国家交易平台。目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于2021年7月16日重新启动开市,主要针对电力行业,是一个基于排放配额分配的碳市场,森林碳汇交易暂未纳入其中。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3月17日暂停受理CCER(国家核证自愿碳减排量)项目以来,新的交易管理办法暂未出台的情况下,项目开发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

二是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不健全。目前国家和省碳汇计量监测体系还不健全,难以全面反映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状况和未来储量动态变化,森林碳汇项目开发成本远高于预期碳汇收益,开发难度大。

三是碳汇资源管理权责不清。目前,我国碳交易市场相关政策规则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改委具体制定,主是针对市场建立、规则以及相关方法的开发等,而森林资源管理则由林草部门负责,导致森林碳汇项目开发管理权责不清。

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全县碳达峰碳中和整体工作部署,充分吸纳代表们建议意见,组织开展全县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研究,尽快制定我县相关政策措施。感谢您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