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把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公示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全称):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负责人:李银
三、执法区域:武定县行政辖区
四、执法类别:行政确认(1.审核办理《残疾人证》;2.残疾人就业审核)。
五、办公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静城路
六、监督电话:0878-8836651
七、邮编:651600
八、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六条;
(三)《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第三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三、四条;
(五)《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六)《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32号)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