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一、案件来源:⒈平时发现 ⒉统计监督检查 ⒊群众举报 ⒋上级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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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案审批: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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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查取证:调查人员2人以上,出示证件,收集人证、物证,制作调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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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理建议:调查后7日内,调查组负责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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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局长批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报分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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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核审定:局法规股审核,若证据不足需补充调查,若重大案件(罚款2万元以上或通报批评)提交局统计执法审定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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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依据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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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告知听证:符合罚款2万元以上或通报批评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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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组织听证:若当事人要求听证,局法规股负责组织听证,按听证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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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陈述、申辩和听证的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局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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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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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行政复议和诉讼:由当事人提请可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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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执行决定:当事人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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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结案归档:由法规股填写结案表,整理归档并报上级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