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2〕225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300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