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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630010 公文目录: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59号)和《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武定县环州乡环州集镇集中安置区补短板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武发改易地〔2023〕35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02.48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和《武定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武办通〔2023〕27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二、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发〔2015〕2号)、《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7〕125号),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尽快完成项目实施任务,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群众生产生活,安居乐业、稳定增收。四、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五、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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