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窝乡2023年森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林林政〔2015〕28号)第五条“落实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发窝乡2023年森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森林防火通道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发窝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发窝乡2023年森林消防设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资源调查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4.087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宜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栎类、华山松和桤木,有活立木蓄积143.8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所使用林地权属分别属发窝乡大西邑村委会大西邑村、骂依咪村民小组,发窝村委会小发窝村民小组和小石桥村委会上永厂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
置补助已由用地单位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与林权权利人签订了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发窝乡林草服务中心和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反应电话:发窝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0878-8861000,武定县行政审批局0878-8837377。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