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定县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提出的法治建设有关任务,结合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度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成立法治领导小组。形成以县水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股长(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制定明确的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严格要求按照职能职责开展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是负责统筹抓好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八五” 普法规划,做好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责任落实;二是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治理、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反邪教、预防青少年犯罪、防艾禁毒、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并抓出成效;三是积极完成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办、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香水社区综治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水务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与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工作部署
1.扎实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局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坚持把宪法法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和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建设,落实普法责任,推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常态化,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武定法治故事,提升宣传教育实效,让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2.积极领导干部职工以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为方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强普法工作建章立制,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健全落实领导班子、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治理从现实社会向网络空间覆盖,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3.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抓好宣传、培训等工作。
4.定期召开水利伤残民工认定会,联合财政、信访、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对重大、疑难报件人进行实地走访认证,集专业人员进行讨论,集中民主决策,保证公开透明。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具体要求,按照州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梳理了本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公开,保证公开透明。
(三)推进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首先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学习的首要学习内容。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专题学习8次。其次是党员干部深入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形成全局积极健康的政治生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通过党支部、党小组召开专题学习、结合实际谈学习体会等方式开展研讨近126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第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情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到五楼大会议室收看开幕式直播,聚精会神地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2022年10月24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议精神,由李文生副局长带领大家原文学习报告内容;2022年10月31日,由闫尔伟副局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详细了解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核心内容。
2.大力实施“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积极稳妥推进各项简政放权措施落实,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监管工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河(库)安全度汛、水土流失治理、水资源费征收等监督执法和专项检查。
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双公示”数据报送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武定县关于重新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期完成了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等政务数据目录调整工作。
(四)制度建设和工作成绩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机制,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我局严格执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2022年局党组共召开党组会12次,重点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依规开展,在阳光下运行。
2.深化以民法典为主体的民生保障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结合民法典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学习。一是在集体组织学习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是要求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工作之余抽 时间学习法律。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宣传以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深度学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学习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3.加强水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水资源管理法》《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节水机关建设》《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节约用水宣传册》等法律法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4.在工作中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教育。在每周一和周三集体组织学习中,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结合“文明武定”“文成明管”、爱国卫生 “七个专项行动”,以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为主线,打好疫情防控法 治宣传主动战、整体战。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积极组织参与“文成明管”“文明武定”志愿者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5.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以案释法、集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敬畏党纪国法、知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集体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蝇贪之害》《“黑影”现形记》《念错酒“经”的掌门人》、2021年国家移交问题警示片、2021云南省环保警示片(15个问题)等,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新时代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基础。
6.开展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法治宣传。县水务局根据本单位实践,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本部门工作情况,广泛组织开展服务水务工作大局的系列法治宣传。组织参与各部门主办的 “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4 .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4月普法工作进工地、“5 .12”全国防灾减灾日、“6 .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7.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县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依法治县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好我局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及依法治县工作,按时上报材料,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8.坚决打好反恐怖工作。二十大召开期间,加强全县水源点的巡查、检查工作,重点对县城水源点及直管新村水库、己衣水库、石门坎水库等水源地检查监督,出动车辆2辆、人员8人,发出检查通知3份。
9.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水务系统监管治理能力。坚持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为抓手,落实水资源双控要求,强化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为主线,加强招投标、工程验收等事项全过程监管,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把好资质审查审核关;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持续整治取水采砂乱象,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加强依法治水工作;积极落实“四不两直”问题整改,积极运用“安全监管+信息化”监管方式,强化风险监管防控。
10.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努力水旱灾害防治任务。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调度。加大旱情监测预警,开展旱情动态评估分析,定期对旱情进行研判,坚持“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供用水计划和应急方案,统筹调度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加大节水宣传,增强节水意识,确保人畜饮水安全和供水需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度汛。严格落实水库防汛及安全“三个责任人”要求,加强水库汛期安全运行管理,强化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充分发挥好山洪灾害预警、水雨情测报和数据传输等系统的作用,及时预警预报,统筹调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以持续推进“清水行动”和“清四乱”为重点,保持河湖长制进入全州前列。进一步推进责任的扛稳压实。加快建立河湖问题清单,及时交办各级河湖长,由河湖长高位推动、高效落实,全面压实责任,持续保持河湖的健康美丽;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动员和号召全社会参与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深入总结“河湖警长制”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进一步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抢抓国家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和省委省政府加快美丽河湖建设的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加快推进勐果河高桥段河流治理工程,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有效”转变。
1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过渡期“四个不摘”的政策,始终绷紧饮水安全保障这根弦,切实扛稳压实饮水安全保障的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武定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深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既有名更有实,确保每一处农村供水工程有专人负责、有制度管理、有资金管护。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县水务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监管执法不到位。水务领域点多面广,监管对象分布及各个角落,监管执法难以做到全覆盖。
(二)能力素质有待提升。水务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监管事项多,执法面广、监管难度大,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置不到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一定程序影响执法监管质量。
(三)执法保障不到位。执法装备滞后,设备缺乏,执法办案工作经费保障不足。
(四)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水务领域法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多,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通过内部协调,配齐配强我局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确保执法力量充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与法制培训,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互比互评,互勉互戒,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组织对新出台或者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及时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提高执法软实力。三是邀请局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进行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规程,提醒风险点,提升执法视野。
(二)继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理顺内部行政检查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形成有效可行的信息沟通机制,确保违法线索应移必移、行政执法应罚必罚。二是加强对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及文书把关,积极参加上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比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三是细化制定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罚流程。四是研究制定我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重大处罚案件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根据工作实际,设定重大案件标准。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以“看图说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法、途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资源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水资源管理法》《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节水机关建设》《全民节水行动计划》《节约用水宣传册》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学法和节水意识,增强依法维权意识。
(四)加强河长办、水保、水资源、防办等站室统一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对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依法依规查处水事案件,保护水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武定县水务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