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通过向县级有关部门征集,并对上报的决策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严格把关,确定15件行政决策事项属于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令第713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公布。对不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县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
四、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2023年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类别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武定县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规划 |
县民政局 |
2023年6月底前 |
2 |
武定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
方案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3年6月底前 |
3 |
武定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方案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3年6月底前 |
4 |
武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6月底前 |
5 |
武定县城镇垃圾治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暂定名) |
方案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州出台3个月内 |
6 |
武定县先进电子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规划 |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 |
州出台3个月内 |
7 |
武定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规划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8月底前 |
8 |
武定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规划 |
县教育体育局 |
2023年8月底前 |
9 |
武定县“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 |
规划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9月底前 |
10 |
武定县食用菌中长期发展规划 |
规划 |
县供销社 |
2023年10月底前 |
11 |
武定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
规划 |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
2023年10月前 |
12 |
武定县基础设施补短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
方案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3年11月底前 |
13 |
武定县2023—2025年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规划 |
县发展改革局 |
2023年11月底前 |
14 |
武定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
办法 |
县应急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15 |
武定县新时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方案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