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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财政投入支持司法救助促进民生和谐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529003 公文目录:预算执行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投入支持司法救助促进民生和谐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国家司法救助是在司法机关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受刑事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法机关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民心工程”,有助于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作配合。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和县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武定县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武政法〔2015〕11号)》,具体明确了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救助方式和标准、救助的程序、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以及救助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救助责任落实,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彰显国家司法人文关怀,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积极争取资金,加大财政投入。自2014年至今10年间,武定县共计投入司法救助资金289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09万元、省级资金40万元、州级资金10万元,县级配合投入财政资金130万元。为司法救助提供财政保障。

三、精准实施救助,促进公平正义。从2014年以来,全县共实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案件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家属申请救助共计19批(次)163件206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66.5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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