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定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公安建设始终,着力提升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建设,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武定县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维护法律权威、依法行政、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与县委县政府高度紧随。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操办。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全年召开法治建设会议4次,专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成效。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制定了《武定县公安局<法治武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武定县公安局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武定县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武定县公安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武定县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涉及县公安局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标准和进度要求。
(三)深化“放管服”工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首要职责、中心警务和全局任务,聚焦群众之需、立足企业之求、顺应时代之变,吹响优化营商环境出征号,要求全警当好“服务员”跑出“加速度”、打好“组合拳”,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中,充分发挥公安之智、积极贡献公安之力、全面展现公安之为。一是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明确公安职权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为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其中办理出入境签证、备案更便利,申请行政许可和备案更快捷;车管业务实行“一证办”“一窗办”“自助快办,网上办”等服务;积极推动“就近办”,健全社会服务网络、推行邮政代办业务。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内容的情况。三是结合公安实际,在全县研究推出了第一批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8条工作措施。同时根据《武定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楚雄州公安机关“我为企业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公安机关“我为企业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四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清单、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清单制度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结合本局执法工作实际和警种业务特点,编制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35项减免责清单和4项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实行依法对企业轻微行政违法“首违不罚”和依法免于处罚。
(四)坚持精准施策,打好主动出击“组合拳”,确保公安主责主业提质增效。1.以“七步战法”为抓手,捍卫政治安全实现新突破。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全面总结、提炼和完善“武定七步打击战法”,持续保持对“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严打态势,三年攻坚行动取得实质进展,进一步摧毁“全能神”邪教组织在武定县境内成建制的组织体系,严防滋生渗透破坏活动。2.以“敲门行动”为牵引,严打违法犯罪取得新战果。一是坚持以打开路。以常态化扫黑除恶为龙头,聚焦群众深恶痛疾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力保一方平安,全县刑事案件实现了“一降两升”(即发案下降、破案上升、抓获人数上升)的工作目标,创建无毒示范县更加有力。二是强化打防并举。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多发高发态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开展“控发案、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敲门行动,深入辖区开展以反诈宣传为主题的大宣传、大走访,制定出台《武定县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挂牌整治系列举措,推动反诈工作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3.以“常态整治”为载体,社会治安呈现新面貌。全县公安机关紧抓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这一总载体,紧盯“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一个确保”的任务目标,面对警力有限的实际困难,对全局警力进行系统整合,将重点区域进行分组划片,把机关警力下沉基层一线,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不间断开展治安清查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波次推动“三查四告知”和“减量控大”形成常态。通过系列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向好,为人间烟火装上“安全阀”。4.以“五项机制”为助推,环食药侦迈上新台阶。自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挂牌以来,全面推进森警职能并轨和职责调整,积极探索实践“案源摸排、联动互通、领导督办、主办侦查、请示汇报”五项长效机制,聚焦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安全保护,持续深入开展 “昆仑2022”专项行动,实现全州药品类案件“零破案”,综合工作在全州十县(市)处于样板行列。5.以“动态监督”为支撑,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持续加强“大数据”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执法办案“五级审核”工作机制,以警务评议综合、“云访平”、智慧法制和警综平台等系统为依托,对警务活动、执法办案各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督,严把执法办案出口关,深入推进智慧法制建设,全面推动13个一线执法部门办案区智能提升改造。
(四)争做学法用法带头人。根据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求,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7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10本、《信访工作条例》10本、《长安》杂志5份、法制日报1份。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讲座、民警夜校学法、专家授课、干部任前学法考试等方式,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公安业务法律法规。共举办专题培训13余场,受训干部职工500余人次。组织领导干部及案件主办民警参加旁听庭审活动58场,参加行政复议5次,行政诉讼2次,切身感受法治的神圣尊严,倾听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提高全体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属工作的能力。同时,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局民警观看2022年度第一期“楚雄公安法制讲堂”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班,参加省州公安机关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培训2次,本单位组织对全局民警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3期,极大提升了全县公安民警的法治思维,,以及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五)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五进”活动、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以及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围绕110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送法进校园、“5.15”经侦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警种和广大民警深入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广场等场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和《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全来共开展宣传活动86场,普法志愿者185人,普法受众人数10万人次,法制讲座34场,普法宣传37场,发放普法资料12万余份,展出展板200余块,制作了一批印有宣传标语的纸杯、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同时不断加强与电视台、报刊、网站等新闻载体的合作,通过今日头条、抖音、微信、微博、快手、武定警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普法知识、视频114篇条,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一个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期待和渴望与现实还有很多差距,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民警身上仍然存在。
(一)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室队所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或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薄弱,在执法工作中常常体现出靠主观、靠经验作决定,没有完全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二)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少数执法部门办事效率有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长效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3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长治、实效。
(一)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公安是主力军,公安机关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制能力考核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执法部门要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制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公安队伍。
(四)进一步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高度重视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执法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计划工作,不新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努力为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法治武定建设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