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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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523001 公文目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3日

武定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民政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民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学习,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民政局紧密结合省、州民政部门和全县法制建设重点,认真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一是坚持学法制度。民政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1至2天进行集中学习有关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二是抓好公务员特别是中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一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安排各业务股(室)负责人结合其丰富的工作经验进行专题讲座,使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能够得到交流与借鉴。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一年来,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各乡镇民政干部、下属单位业务骨干集中培训学习共2期、集中培训学习达103人次,安排局股室负责人辅导讲解,先后集中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行业协会条例》《云南省地名管理条例》《楚雄州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专业法规。同时,干部职工积极利用时间坚持自学,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二)扛实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民政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制定了《2022年武定县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点工作坚持与民政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体会议2次、召开专题会议4次、专题学习1次。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形成全县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普法教育,全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环境。一年来,民政局为了增强民政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以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业务工作为主题,突出加强群众的普法教育。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民政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大环境。认真组织开展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15”法治宣传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武定县民政局开展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15”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武定县民政局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印发了1000份宣传资料,重点宣传了国家安全法、宪法、殡葬、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知识等普法和政策宣传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积极参加省州普法办组织的民法典在线答题、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二是采取“因人宣传”策略,针对不同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年轻人,注重宣传婚姻登记、慈善、社会捐赠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对中年人,注重宣传城乡低保制度、收养登记、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老年人,注重宣传五保供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楚雄州养老服务条例等方面的法规政策。集中向社会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清明节、妇女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日有利时机,统一开展宣传活动,上下联动,用巡回宣传、法律知识文艺表演、实地政策讲解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养老条例、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权益。

(四)履职尽责,推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组织开展了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法规培训,下发《武定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需求清单的通知》,对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特殊困难群众进行重点排查,按月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全年纳入农村低保保障纳入8334户13772人,发放保障金3580.97万元。纳入城市低保保障对象5085户9790人,发放保障金3896.92万元。纳入城乡特困供养人员958人,发放供养金1047.02万元。为5245人次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08.2万元。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的老职工16名发放定期定量补助3.6万元。二是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工作不断强化。全年发放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110人142.52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金额4917人408.26万元。 认真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工作,办理婚姻登记2044 对,2020年7月以来持续实现了早婚早育零增长。三是全面开展市域社会现代化试点工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健全完善以往城乡社区试点工作,制定136个村(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红黑榜制度并完成县级备案,完成1574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乡镇备案,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四是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持续到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工作,对全县 22个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乱收费自检自查、督导检查和清理,认真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回头看”工作。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年注销 2家;开展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行动”、“行业协会商会清理整治工作”、“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整治”、“减税降费、涉企收费整治”和“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收费”等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五是宣传贯彻殡葬法规,殡葬改革工作逐步步入正轨。全面贯彻落实殡葬政策, 抓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和文明祭扫、文明殡葬宣传工作,着力推进遗体火化工作,实现火化区火化率 100 %、入公墓安葬率 100 %、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95%。有序开展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死灰复燃的2户石碑经营户进行清理取缔,整治“三墓”133个。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费,入公墓安葬和生态葬的给予补助,销毁棺木的给予补助,截止 10月发放补助 755.8万元,惠及1426 户群众。六是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加强养老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工作,实现无疫情及零安全事故。完善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建设,提升各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质量。积极开展80周岁及以上高龄补助和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工作,1至9月全县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4747人次(含百岁老人),发放资金223.05万元。七是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稳步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储备成立武定县慈善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6周年活动为契机,印发宣传单5800余册(份)纪念活动,提高社会知晓率。1-9月销售福利彩票2009.36万元,销量排行全州前四。全县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4175人,有护理证的119名、持有社工证的37名。举办各类志愿服务1946次,志愿人数15506人。八是民政队伍法治建设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稳步推进。开展“模范机关”“清廉民政机关”建设活动。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名。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巡视巡察问题回头看,全面梳理岗位权力,排查廉政风险,堵塞滋生腐败漏洞,建立内控机制,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通过“惠民在线” 解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加强工程采购、节假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农村“三资”清理和下属单位反腐倡廉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信访维稳力度不断加强。今年共有信访件2件,信访事项化解率、答复率均100%;共办理5件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所有提案建议均答复完毕;民政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件数126件,好评率100%。未出现差评。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还有差距;二是法治建设宣传不到位,体系不够完善;指导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力度不够;用法治理念抓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救助管理、社会和儿童福利、福利彩票、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等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法制创新,抓实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民政局将认真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2023年法制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并积极着眼于域外,对标学习先进地区行政执法成功经验,不断提升民政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民政法制建设规范化、创新化发展。

(二)加强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建设,抓实民生服务。组织干部职工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在工作中勇于刀刃向内,深挖问题根源,着力解决各类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为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提升提供强劲动力。一是依法加强殡葬管理。加强殡葬法规宣传,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服务,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完善农村公墓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规土葬和建坟行为,进一步巩固、提高火化率,争创省级馆。二是加强婚姻新风普法宣传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争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进行有效的互通联网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素质。三是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推进儿童福利工作。加强对福利机构的管理,严格按照《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防患意识,为民政服务对象提供人性化的关爱。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大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使社会组织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五是做好区划地名工作。依法做好路牌管护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继续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的办理工作。

(三)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民政局在以往开展集中学习的传统模式外,积极拓展学法方式,通过网络学法、小组学法等方式,不断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真正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民政执法队伍。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特别是民政领域法规宣传,形成全民知法、守法、用法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