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517014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州关于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7日

解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州关于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

2023年5月16日,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州关于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对于更好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提出了诸多新要求。2023年3月6日,省办公厅制定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3月23日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16号),为规范政策解读工作流程,明确政策解读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我县各级行政机关重要政策性文件解读质效,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本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重要性。加强政府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对推进政策落实、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政策执行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精准压实责任,高效抓好落实。

(二)解读主体。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

(三)解读范围。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编号为:“武政规”);拟以县人民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发文编号为:“武政发”“武政通”“武政办发”)或者冠以“经武定县人民政府同意”等字样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涉及企业和群众等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专业性强的主动公开文件(其标题主要含“意见”“措施”“方案”“办法”“规则”“细则”“计划”“规划”“纲要”等字样)。

(四)质量要求。运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展现形式,使解读材料可视、可读、可感,杜绝简单罗列文件标题、照抄照搬文件等形式化解读,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语言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确保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避免误解误读。

(五)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解读材料应不少于2种展现形式。

(六)监督考核。加大对各单位政策解读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完成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畴。

原文: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州关于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