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县政府办下设法律顾问室,主要承担武定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工作、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任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2人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二是科学安排部署,夯实法治建基础。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专题研究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及合同,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优先谋划、重点部署。出台了《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武定县创建全国、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细化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办公室根据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武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治县2022年工作要点》《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标对表按进度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法治与业务相结合专题会、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等相关会议5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8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县法院旁听庭审活动1次。先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同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习内容。
(二)注重法治宣传,强化普法教育。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参加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老师专题辅导、法宣在线、每周一学习日、学习强国app、个人自学等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正确。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学习。组织政府党组成员及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参加专题学法和各类普法培训,专题学习了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截至目前,共开展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考试共15次,参加了5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和主要领导述法制度,使学法用法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县政府办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2人(党员40人,非党2人)均参加法宣在线普法学习,参加各类专题学法会议6场次,240人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三是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印发的“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国家安全法、反电信诈骗犯等普法活动。积极利用武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转(刊)载普法案例,通过职工例会、法治专题学习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得到极大提升。
(三)强化制度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在具体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法律顾问室严格审查;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与文件起草部门当面沟通意见。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二是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楚雄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建立“三审核”制度,对拟制作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由部门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均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审查,最后由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不予执行,审查结束后,及时制作审查意见书通知制作单位。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和清理备案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全生命期规范管理”,强化源头管控,规范“中端”评估,定期开展清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要求,每年组织1次对本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部门信息网站进行公布。截至目前,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5件(其中,7件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为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主动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目前,云南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应用情况正常。
(四)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一是组建专业团队,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2022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续聘了4名资深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加上3名机关单位从事法制工作专业人员,共计7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建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涉及行政法、经济法、公司法、金融、投资信贷等法律专业领域,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强大后援,根据工作需要全天候提供法律服务,为县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和法律把关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突出服务宗旨,强化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为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诉讼案件、重要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提供日常、及时、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起草,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事项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项工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组织法律顾问研究有关涉法事项,依法对各方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把关,向县人民政府提供明确的法律审查意见,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严肃性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工作成效显著,助力全县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人民政府、36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7家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共计77名。先后参与了“狮山大道”拆迁补偿和有偿划拨国有资产处置及国有土地出让、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殡葬改革、征地拆迁、拆临拆违等560余个重大事项处理,审查各类政府文件、通告300余件,参与招商引资谈判、审查政府合同等280余件,参与信访案件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400余起,为10件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政府应诉案件13件,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助力行政决策,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制定《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明确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和事项。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5次,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国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议题共计160余项进行了研究,最大程度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相关决策材料、审查意见、专家评审、公众意见等立卷归档,做好行政决策备案工作。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和事项。2022年,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举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场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成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25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403件、征求合法性意见项目18件。全县40家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11个乡镇、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依法进行。
(六)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重大事项主动通报制度,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民生政府决策等情况并征求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7件,议案2件,政协委员提案173件,各项意见、建议、提案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每年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工作意见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生效判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2022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件,其中,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三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继续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办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强化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
(七)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要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五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条例》配套制度,将“五公开”落到公文办理程序,聚焦社会关切,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财政、公共卫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年度内共接收依申请公开9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三是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关,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度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完成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府网站留言板、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及时发现社会热点,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主动回应关切。四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制发了武定县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定县贯彻落实2022年楚雄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核;坚持每日读网巡查制度,每天至少两次登录“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及时对错敏信息进行整改。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顾问队伍长效机制不健全。自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县级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是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连续性不够强,长期以来,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共推进。县政府办下设法律顾问室,主要承担武定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工作、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任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2人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二是科学安排部署,夯实法治建基础。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专题研究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及合同,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优先谋划、重点部署。出台了《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武定县创建全国、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细化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办公室根据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法治武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实施方案》《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治县2022年工作要点》《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标对表按进度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三是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召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法治与业务相结合专题会、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专题学习等相关会议5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8次,组织干部职工到县法院旁听庭审活动1次。先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同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学习内容。
(二)注重法治宣传,强化普法教育。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参加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老师专题辅导、法宣在线、每周一学习日、学习强国app、个人自学等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正确。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学习。组织政府党组成员及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参加专题学法和各类普法培训,专题学习了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截至目前,共开展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考试共15次,参加了5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和主要领导述法制度,使学法用法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县政府办在职在编工作人员42人(党员40人,非党2人)均参加法宣在线普法学习,参加各类专题学法会议6场次,240人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三是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印发的“三单一书”制度体系,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国家安全法、反电信诈骗犯等普法活动。积极利用武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转(刊)载普法案例,通过职工例会、法治专题学习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得到极大提升。
(三)强化制度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在具体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三个坚持”,坚持法律顾问室严格审查;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与文件起草部门当面沟通意见。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二是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楚雄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建立“三审核”制度,对拟制作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由部门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均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审查,最后由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一律不予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不予执行,审查结束后,及时制作审查意见书通知制作单位。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和清理备案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全生命期规范管理”,强化源头管控,规范“中端”评估,定期开展清理。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工作要求,每年组织1次对本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部门信息网站进行公布。截至目前,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5件(其中,7件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为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主动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目前,云南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应用情况正常。
(四)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一是组建专业团队,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2022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续聘了4名资深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加上3名机关单位从事法制工作专业人员,共计7名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建了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法律顾问团涉及行政法、经济法、公司法、金融、投资信贷等法律专业领域,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强大后援,根据工作需要全天候提供法律服务,为县人民政府法律服务和法律把关提供了坚实保障。二是突出服务宗旨,强化顾问制度。建立健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为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诉讼案件、重要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提供日常、及时、经常性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和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起草,参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信访事项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项工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组织法律顾问研究有关涉法事项,依法对各方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把关,向县人民政府提供明确的法律审查意见,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严肃性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工作成效显著,助力全县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人民政府、36家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7家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共计77名。先后参与了“狮山大道”拆迁补偿和有偿划拨国有资产处置及国有土地出让、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置、殡葬改革、征地拆迁、拆临拆违等560余个重大事项处理,审查各类政府文件、通告300余件,参与招商引资谈判、审查政府合同等280余件,参与信访案件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等400余起,为10件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政府应诉案件13件,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五)助力行政决策,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制定《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明确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和事项。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5次,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创国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议题共计160余项进行了研究,最大程度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相关决策材料、审查意见、专家评审、公众意见等立卷归档,做好行政决策备案工作。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和事项。2022年,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举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场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成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25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403件、征求合法性意见项目18件。全县40家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11个乡镇、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依法进行。
(六)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重大事项主动通报制度,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民生政府决策等情况并征求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7件,议案2件,政协委员提案173件,各项意见、建议、提案办复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每年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工作意见及时研究办理,切实改进工作。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生效判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2022年以来,全县共发生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件,其中,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三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继续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政府办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强化审计监督,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
(七)完善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要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五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条例》配套制度,将“五公开”落到公文办理程序,聚焦社会关切,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财政、公共卫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年度内共接收依申请公开9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无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三是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县《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关,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深度解读,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完成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府网站留言板、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及时发现社会热点,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主动回应关切。四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制发了武定县政府网站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体常态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武定县贯彻落实2022年楚雄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核;坚持每日读网巡查制度,每天至少两次登录“开普云数智安全平台”,及时对错敏信息进行整改。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律顾问队伍长效机制不健全。自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县级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依法聘请了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基由于法律顾问激励机制不健全等众多因素,致使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弱化,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不规范。一是由于受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形式的多样化以及规范性文件识别标准不统一等因素及我县人力不足的限制,一些县级部门没有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摆上相应位置,尚未意识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甚至很多部门不清楚哪些属于规范性文件,“重发文轻备案”的现象依然存在,对文件的实际执行效果缺乏实证调查评估,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运用;二是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不高,我县至今未收到针对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三是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相对滞后,存在备案不规范或不备案现象,有的甚至不知道要备案。
(三)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重要性认识仍有不足、紧迫感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不高,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渗透性还不够足。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办公室学法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推进全体干部学法精细化、系统化。真正做到把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防止干部学法“形式化”“记录化”。引导全体干部及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法计划,认真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
(三)强化普法学法,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的全过程。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流程,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和效益,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五)强化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监督力度。提高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定期公布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充分利用云南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