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林草局以“法制武定”“绿美武定”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武定林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立法工作
县林草局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立法工作相关材料,不存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发生与本部门、本系统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县人大常委会通报的情形。组织局属相关股室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二)学法守法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林草法律法规等学习列入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集中“大学习”活动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大学习”活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通过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将学习所得认真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中。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林草政策法规等专题学习37次。
2.落实好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日、湿地日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时间节点,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信群、短信、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法治林、依法兴林营造了良好氛围。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采取“以案释法”的方式,深入村组广泛宣传依法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涉林违法案例,以案说法,强化宣传效果,做到了处罚与宣传并进,达到了“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开展现行林草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宣传,共印发各种宣传手册3万份、宣传单18万份,大大提高了林草法律法规知识在基层干部和群众中的普及率、知晓率。
(三)执法工作
1.强化业务培训,锻造林草执法能力。以林草执法培训为切入点,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积极开展执法培训,强化实战练兵。组织完成116人执法证换证工作。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州组织的林草湿调查监测、森林督查等培训。另一方面,邀请森林公安、司法局等部门有资深经验的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林草行政处罚办案流程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对全县林草系统执法骨干进行了业务培训。再一方面,县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也定期不定期到乡镇指导执法工作,以及乡镇执法中队人员适时到县执法大队跟班学习办案,通过“以老带新、分组配合、交叉学习”的方式,广泛开展执法练兵,提高了林草行政队伍实战能力。
2.强化执法为要,守护林草生态安全。制定印发《武定县打击盗伐滥伐等毁林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采滥挖、乱捕乱猎等行为,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22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3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6次,共查处林草违法行政案件228起,收缴罚款240.02万元。其中: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26起,毁坏林地案件31起,滥伐林木案件19起,盗伐林木案件17起,毁坏林木案件12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案件10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件8起,非法收购木材案件4起,违反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法规案件1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认真执行林草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加强林草资源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林草行政执法的“闭环效应”。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调查等方面开展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增强了行政执法刚性,推动了高效率执法,严厉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进一步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
3.强化案卷评查,维护林草执法公正。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政策法规股、林草行政执法大队等业务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从各乡镇抽取有代表性的案件卷宗,组织专人逐一互评互查,通过案卷评查检查了各乡镇在执法主体、事实依据、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程序以及“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分析全县在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与完善,提升全县林草执法水平,以评查促公正、促规范、促优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2022年全省林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武定县作为接受抽查的8个县(市、区)之一,10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均为优秀。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林业营商环境
全年依法依规办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31宗,面积790.66亩,缴纳植被恢复费872.87万元;上报审批临时占用林地3宗,面积78.75亩,收缴植被恢复费51.90万元。全年共为政府各部门和各类企业提供项目选址服务102件次,涉及项目备案投资额13.5亿元。完成了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2022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涉及林草部门的12项许可事项认真进行梳理和修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文件,由专业律师、法治机构为局机关、局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及指导行政执法工作。本年度,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3次,审查各类合同2份,反馈法律咨询10余次,法律顾问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法普法宣传力度不够
我县山区面积较大、村组分散,乡镇林草中心人少事多,业务工作繁杂,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有的乡镇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不强,毁林种植、毁林开垦、破坏天然林等问题屡禁不止,部分业主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不批就占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林草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力量总体薄弱
自森林公安从林草系统转隶公安系统管理后,受机构编制等因素影响制约,林草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缓慢,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我县于2022年5月30日设置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武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牌子),现有执法人员结构不合理,整体年龄老化,且大队长由分管副局长兼任,目前行政执法全部依赖于专业技术人员。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编制人员短缺及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凸显,亟待解决。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按照《武定县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全县积极倡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全社会林业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提高全民依法育林护林兴林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优化和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稳定基层林草执法队伍,积极开展基层林草队伍培训学习,全面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分发挥基层林草中心政策宣传、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造林绿化、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基础和保障作用。强化林草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林草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造就一批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林草专业执法骨干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林草资源管理
强化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完善考核办法,构建县、乡(镇)、村三级责任网络;强化林地、林木管理,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和检疫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林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