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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315001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3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市)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市)重点区域、流域、 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 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制定本县(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 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

7、负责核 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市)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 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 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 。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 市) 应对气候 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权责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市)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 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 市) 生态环境 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负责本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 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 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州生态环境局县( 市)分局要统 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 众共同参与的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 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股、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 武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守初心,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保卫蓝天,2022年,武定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目标为98.4%),有效天数361天,空气质量为“优”天数302天、“良”天数59天;PM2.5浓度均值为12ug/m3(目标为20ug/m3),同比2021年同期的16ug/m3下降25%,浓度达标率100%;二是保卫碧水:县城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石门坎水库、石将军龙潭、恕德龙潭水质达Ш类以上,水质优良率达100%;3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75%。2022年武定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600.1万吨,同比上升131%,日均处理污水16454.8吨,运行负荷率82.27%。COD削减量986.19吨(目标579吨)、完成率170.3%,氨氮削减量132.56吨(目标91吨)、完成率145.7%,同比分别上升90.03%和66.37%;三是保卫净土:2022年以来,县域土壤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县内目前无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建立我县矿区历史遗留固废排查名录38个,全县161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1家危废经营单位,全年共处置医疗废物184.74吨、转移处置废矿物油85.47吨,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均达100%。对全县27座尾矿库进行抽查并发出整改通知27份,督促整改。全县11个乡镇136个行政村、1254个自然村,完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数39个(其中2022年完成9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38个(其中2022年完成15个)、治理率27.94%(目标任务数21%),较去年18.38%新增9.56个百分点,完成收集处理的行政村11个(其中2022年完成4个),收集处理率为8.09%。县域100个区域噪声监测点、7个县城功能区噪声监测点,20个交通噪声昼、夜噪声值均达《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达标率100%。

2、担使命,严厉整治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期完成整改。各类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的91个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整改85个,整改完成率93.4%。其中,2020年以前反馈的7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中央第八督察组进驻云南期间反馈的11个问题完成整改5个(2021-2022年底前需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2021交办的5件举报件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州、县验收。省级联合执法发现的733个问题全部通过州级验收,完成率100%;二是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受理环境信访82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件(罚款380.1万,责令关闭企业1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家,2件正在办理)、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有力维护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3.护家园,全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全县11个乡镇全部开展生态乡镇创建,136个村(社区)135个开展生态村创建,已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发窝乡)、待命名2个(猫街镇、环州乡),省级生态乡镇6个(发窝乡、猫街镇、环州乡、高桥镇、白路镇、插甸镇)、待命名5个(狮山镇、己衣镇、田心乡、万德镇、东坡乡),州级生态村135个(仅剩发窝乡小石桥未命名),持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二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编制完成《武定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期间谋划生态环保类项目24个,总投资10.57亿元;三是严格环评审批。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2个,网上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70个,共收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12个。2家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四是持续开展环境宣传。围绕“6·5”世界环境日、“湿地日”“水日”“爱鸟周”、节能宣传周等特殊日子,制定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生态环境保护科普电影宣传片、组织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等,让宣传活动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切实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5”环境日宣传期间,组织36家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共计约100人开展集中宣传,设置咨询台18个,解答群众现场咨询约400人次,共发放环保购物袋800个,播放宣传片5部,展出展板16块,悬挂布标10条,发出各种知识宣传手册、折页、宣传单合计18000余份,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让“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理念深入人心。

4、顾大局,奋力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生态环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4417万元,完成州级任务数20000万元的122.09%;向上争取资金完成2875万元,完成县级任务数2600万元的110%;招商引资完成16460万元,完成县级任务数30900万元的53%;固定资产完成20248万元,完成县级任务数18000万元的112.49%。向上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981万元,其中武定县城及猫街镇、高桥镇、己衣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106万元、武定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建设项目2875万元。

5、立长远,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一是认真开展作风革命效能建设2022年4位班子成员到基层开展调研228次(其中1位于下半年抽调到全省劣Ⅴ类水体清零攻坚专班坐班),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41次,为基层解决问题10个。组织开展“大学习”26场次,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工作“大转变”。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店小二”,通过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时间”精简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多渠道、全业务、全过程的便捷服务。“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率105%、窗口评价率、好评率达100%;二是助力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全县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置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对11个乡镇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完成全县20张床以上县城二级医院和乡镇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工作,完成135个中小学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及排污情况调查工作。在武定县城开展静态管理期组织执法人员对五家综合医疗机构及26个核酸检测点督查检查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情况,2358.17kg转运的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查验包保小区内常住在家的29户84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安排14批40余人次参加主要要道值守和3批6人次酒店境外人员隔离值守工作,有效防范外部输入;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选派2名干部到东坡乡东甸村委会驻村开展工作,其中1人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班子成员带头、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挂包联系34户脱贫户,2022年以来利用春节、周末等节假日到联系户家开展帮扶工作6次,从4月起,每双月最后一个星期周四、周五全体干部到联系点驻村开展帮扶。单位落实工作队员2022年工作经费10000元、美丽村庄建设资金15000元,帮助6户“三类人员”农户购买“扶贫保”600元,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大力发展爬杆豆、甜脆玉米、蔬菜制种、玫瑰茄种植,黑山羊、黄牛养殖,光伏发电等村集体经济收入已达到10万元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5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7.6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6.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9.88万元,增加22.01%,主要原因分析1、2023年新增其他收入县级财政拨款46.00万元项目经费预算,2、2022年新招考录用一名人员及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调整财政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07.6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7.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88万元,增加11.87%,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招考录用一名人员及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调整财政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3.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0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88万元,增加9.0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新招考录用一名人员及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调整财政预算收入增加。项目支出1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万元,减少5.8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压力大只能保障基本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及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9月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工资发放。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3.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6.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9.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10101 行政运行369.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1.00万元,主要用于监测站各种仪器耗材及办公设备购置。

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测2.00万元,主要用于监察大队律师服务费用。

2210201 住房公积金:33.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本年无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减少原因根据上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情况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68万元,较上年增加0.68万元,增长6.8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8万元,较上年增加0.68万元,增长6.8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主要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支出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3)“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02万元,增长68.74%,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政其他收入46.00万元基本用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338.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9.53万元,固定资产1139.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万元,减少1.0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楚雄彝族自治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300111



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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