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303003 公文目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3日


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参阅材料之一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

情况的报告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

各位代表:

现将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如下简要报告。

一、基本情况

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建议197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197件。其中,农、林、水类111件,占56.3%;工业、交通类36件,占18.3%;城市建设类18件,占9.1%;科教文卫类9件,占4.6%;财贸、金融类2件,占1%;其他类21件,占10.7%。从内容看,代表们比较关注农业、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基层政权建设、群众文化生活、网络通信,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问题。代表们所提建议是认真调查研究后提出来的,涉及面广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未来生活的向往,展现出代表们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办理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

县人民政府将197件建议及时分解到23个县级部门和1个乡镇办理,承办5件以上的单位有:县农业农村局44件、县水务局38件、县交通运输局24件、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9件、县乡村振兴局14件、县工信商务科技局8件、县搬迁安置办6件、县民政局5件、县自然资源局5件、县林草局5件。

第一类(A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解决的有98件,占承办总数的49.75%(比上年下降5.06个百分点)。第90号“关于改造108国道香水庄路灯”的建议。2022年4月,县城管局聘请武定品智工程有限公司到现场测设,该路段全长1.26公里,宜安装8米灯杆100W LED路灯42组,工程造价为33.6万元,已将该项目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在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费中解决。第107号“关于解决高桥镇花桥村委会农村农业沟渠和机耕路建设”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投资212万元在花桥村、杨柳河村等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又投入280万元产业资金在花桥村委会实施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第二类(B类):建议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办理时限的有75件,占承办总数的38.07%(比上年上升约1.03个百分点)。第115号“关于东甸村委会辖区自然村机耕路建设”的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已将该建议列入我县“十四五”农田建设规划,争取在规划年度内的农田建设项目中逐步实施。

第三类(C类):建议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24件,占承办总数的12.18%(比上年上升约4.03个百分点)。第151号“关于高桥镇高桥村委会成立社区”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100户至700户的范围内设立”规定,高桥镇高桥村委会虽已达到此条件,但因高桥村委会地处农村城镇,不属城市。近年来在其他地区存有探索成立了农村社区的案例,但农村社区干部报酬、选举方式、人员配备仍然执行村民委员会的标准,因此,高桥镇高桥村委会暂不具备成立城市社区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按相关程序上报批准。

(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1.第53号“关于加快推进白环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白路至环州公路路基工程已完成99%,水稳层铺筑48公里,沥青混凝土铺筑45公里,计划2023年4月底竣工验收。

2.第62号“关于长己公路沿线建筑材料泼洒治超的问题”的建议。下发《关于成立武定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对超限超载车辆和公路散装货物运输车辆泼洒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投入资金50余万元,在县道公路路口设置路政管理公示牌、路政法制宣传牌,发放和粘贴路政宣传材料4000余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多次在长己线、九猫公路等路段开展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农村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对超限超载车辆、非法改装加高加宽车辆、散装货运车辆泼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砂石料场、工矿企业等货运源头企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约谈,要求货运源头企业必须检查货运车辆出场覆盖,抓好源头治超工作。

3.第74号“关于在长己公路发窝乡山品村委会岔路口安装车辆减速设施、标志”的建议。长己公路属于农村四级公路,全路段多处设有限速标志牌。目前,长己线老木坝至发窝段(发窝乡通三级路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截至目前,路基工程已全部完工,计划于2023年2月中旬开始铺筑路面工程,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底完成建设并交工验收。根据公路建设相关规范和设计,新建成的农村公路将完善相关标志标牌,届时建议将得到逐步解决。

4.第75号“关于加强乡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建设”的建议。根据国家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及省州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计划,2022年,全县实施了110公里乡村公路生命防护栏建设,未涉及发窝乡。2023年计划在发窝乡实施的安防工程包括鲁炭村、嘎昨村、阿庆争三组、烧瓦箐大村、中村村委会上大棚公路,上述路段经上级部门下达项目资金后将予以实施。

5.第81号“关于狮山大道两侧通道建设”的建议。目前A13至A14栋北侧、A18至A20栋北侧、B14至B18栋北侧等三段已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北门坡与狮山大道连接路口已经打通,B8至B13栋南侧180米步行街、西门三组住宅区老检察院处因还在施工,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暂时禁止通行,待地产项目完工后给予通行。A2至A12栋南侧500米步行街暂不具备施工条件,待具备施工条件后启动建设。

6.第85号“关于对武定县城内禁止丢冥币和燃放鞭炮”的建议。加强对殡葬及运送骨灰车辆的管理,已出台有关管理制度和加大处罚力度,禁止殡葬及运送骨灰车辆丢弃冥币及燃放鞭炮,基本革除了陋习。

7.第93号“关于提高共享电动车定位准确性”的建议。已督促松果和闲驴两家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车辆定位准确性,用户在停车区域内停车,结束用车锁车时,手机页面显示禁停区域,可以打开手机蓝牙、刷新手机定位功能或多次点击用车结束还车;仍显示禁停区域或车辆未能上锁的,可以选取停车点的明显参照物拍照留证,及时拨打电话4000-860-800联系客服沟通解决,目前,县城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

8.第94号“关于修建完善环城西路延长线经民中路至陵园路道路及市政设施”的建议。民中路完成300米地下排水管网、电缆沟、路基工程及路面水稳层,约50%挡土墙实物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路基土方工程;环城西路延长线完成400米道路的排水管道、给水管网、燃气管网、电缆沟、路基工程,正在进行路面结构层、人行道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陵园路已计划纳入“美丽县城”PPP项目建设清单,待建设方案审定后开展后续工作。

9.第126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治理”的建议。及时制定《武定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投入资金69.64万元,改建卫生户厕247座,公厕4座。完成2022年农村无害化户厕改建2427座,农村常住人口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15座。投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费2500万元,完成农村污水治理的行政村26个、自然村322个。11个乡镇共配套垃圾清运车39辆、垃圾收集设备2731个、垃圾焚烧场10个(城关镇与县城共用),在村组安装垃圾焚烧炉117座,实现乡镇集镇垃圾设施覆盖率99.2%、村庄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4.4%。

10.第141号“关于解决农副产品滞销问题”的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县内企业、合作社抱团抗疫,联合招商银行、招商局食品、27度农通过消费扶贫的方式筹备“云南武定高原小净菜出滇”项目,同时依托武定县彝美优选小程序、有赞商城、拼多多等线上平台,本来生活网、上海南翔生活网、云南紫色时尚、鲜果园、绿野山肴等16个合作平台,多措并举拖动武定县农产品上行。全年累计销售滞销莲藕10余吨、洋葱600吨、“云南武定高原爱心蔬菜包”27400余箱、武定“老树核桃”300吨,武定壮鸡、彝绣、雀嘴茶、芒果等农产品若干,累计销售额达2000多万元。二是2021年3月在深圳开展了武定农特产品消费扶贫深圳体验馆开馆暨电商扶贫农产品入深产销对接活动,组织了武定县80款产品参展,7户企业现场签订了3个销售合同,在深圳逐步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机制。三是依托武定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对武定壮鸡、武定山猪、武定蜂蜜、武定核桃、武定野生菌等五大产品品牌进行包装设计、营销推广,与云南空谷品牌设计有限公司合作,培育武定天云彝武原种土鸡繁育基地、武定县白路中沟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武定县玉宫蜂蜜加工厂、云南武定永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电商示范企业。四是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参加各种展销活动,帮助4000户农户(含430户脱贫户)解决农产品销售,实现户均增收约600元,带动周边村民临时就业1200人次,人均增收务工收入约400元。

11.第144号“关于建设万德镇集镇农贸市场”的建议。争取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衔接资金252.69万元,用于万德镇集镇农贸市场建设,现已竣工投入使用。

12.第150号“关于解决狮山镇金沙社区高龄、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保障范围,重点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儿童等重点对象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充分运用大数据核对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对于有经营性商铺的无法纳入低保,但可以申请临时救助,同时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临时救助“救急难”由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全年乡镇单次临时救助审批额度为2385元。对狮山镇金沙社区高龄、困难群众实施帮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100人89300元。

13.第162号“关于狮高村委会电路改造”的建议。已积极申报项目改造,目前,已新增一台变压器,新建10千伏高家小村2号公变,将1台变压器供电改造为2台变压器供电,减少供电半径,提高供电质量,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14.第163号“关于狮高小学开通动力电”的建议。已于2022年4月13日完成装 表接电工作,目前学校动力用电正常。

15.第176号“关于加强乡镇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建议。一是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对于不按要求执行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要求备课、上课、辅导、批改、考试、听课、参加教研活动的,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诫勉谈话,较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累教不改的与年终绩效考核、履职考核、职称晋升、教师岗位聘任、教师岗位工资等挂钩。二是强化教师业务培训。积极争取招商银行教师培训经费45万元,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校园安全管理、心理健康等能力提升培训,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和专业能力的发展,提升教师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同时,加大“请进来、走出去”的力度,结合线上线下互补的方法全面开展教师培训。

16.第178号“关于加快推进近城小学改扩建工程恢复师生食堂”的建议。经过各方努力,近城小学食堂已于2022年9月5日全面开餐,圆满完成办理工作。

17.第179号“关于加强云南白药集团武定白路镇关坡优质种源繁殖基地森林保护”的建议。一是对基丁普村民小组、布谷箐村民小组等额外增加2名护林员,加强基丁普村民小组护林力量。二是在108国道与基丁普村入口岔路安装高清摄像头1个。三是把云南白药集团武定关坡基地原有森林面积和基丁普村与高桥马鞍村委会、大村村委会接壤等森林面积列为禁伐区。

18.第184号“关于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的建议。一是加强岗前培训,把好人员入口关。在招聘乡村医生时设置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招聘条件,上岗前需在当地卫生院接受为期3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入职后安排资深医师进行临床带教,确保医疗质量。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医疗人才培养,派出100名村医到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进修学习。强化定期考核,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每季度对乡村医生开展1次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补助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目前1个乡镇卫生院已通过国家社区医院评审,4个乡镇卫生院通过省级甲等卫生院评审。同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开展胸痛救治单元、慢病管理中心等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疾病诊治能力。我县11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通过胸痛救治单元评审验收,8个乡镇卫生院通过慢病管理中心验收。

19.第186号“关于发窝乡小石桥村委会户口信息改录”的建议。2021年8月17日对小石桥村委会所辖的村组进行了调整,即原属自期村委会的小石桥村调整到小石桥村委会,原属分多村委会的上永厂村、下永厂村、庄房村、鲁租节村调整到小石桥村委会,目前相关村民小组的村民户口信息已改录至相应户籍系统。

20.第194号“关于解决狮山镇金沙社区路灯照明、环境卫生、绿化带管养维护支出纳入市政预算”的意见建议。开展移民感恩教育、社区管理、生活技能、劳动技能培训,让移民尽快适应新安置点的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对安置点内的给排水设施进行完善,保障移民生活环境优美、整洁。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社区路灯照明、环境卫生、绿化带管养维护等工作。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过问,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将代表建议分解到相关县级部门、乡镇办理,压实各承办单位主责,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办理任务、责任目标、办理时限。在办理过程中,县人民政府领导领办、督办部分重要案件,认真听取办理情况进展,与代表充分交流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将建议办理作为“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来落实,努力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二)主动沟通接受监督。坚持协调联动,强化办理的“聚合力”。各承办单位主动与代表联系,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办前,积极与代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了解建议提出的原由;办中,向代表及时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困难问题,听取代表对解决问题的建议;办后,征求代表意见,进一步落实后续工作,充实和完善办理结果,确保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逐年提高,做到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质量“四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坚持跟踪问效,抓日常调度,抓重点督导,抓成效考评,倒逼工作落实,保障办理的“实效性”。加强检查、协调、督促和指导,于2022年8月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进行了专项督查,并通过重点检查、现场督查、电话督办等形式,督促承办单位跟踪落实,确保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同时,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全县“大比拼”考核,把解决好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办理好、解决好、落实好建议所反映问题,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但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与代表沟通还不够,办理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配合不到位,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配合不积极,影响落实率。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将努力克服不足,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县财政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投入力度,提高落实率。压实牵头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办理合力,提高办理质量。加大跟踪督办和问效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考评分值,确保办理实效。

各位代表,认真办理建议是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基于我县实际,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因为条件限制只能解决一部分,有的问题需要争取上级的支持帮助才能解决,有些问题的落实可能需要两年、三年、甚至一届、几届县人民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全县上下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才能解决,在此恳请大家给予谅解,也恳请大家支持、参与到建议的落实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把落实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