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定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武定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县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深刻领悟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动新时代法治武定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建立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75场次,同时将各级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纳入全县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征订《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917册,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198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作为党校重点课程。一年来,在各类培训班和外出宣讲过程中,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依法治国内容的课程共计18场次,听众2000余人。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统筹谋划。坚持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一把手责任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专班,紧抓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不放松,进一步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科学部署,夯实创建基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5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优先谋划、重点部署,出台《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武定县创建 全国、省、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创建成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定期开展督察和考评,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实现“一家受理、一次审查、一章审批”,行政审批综合提速率达70%以上,人民日报、半月谈等主流媒体相继宣传报道。二是提升“一站式功能”。按照“建设规范化、运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的目标要求,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场地由原来的1000平方米增加到4029平方米,场地面积增加4倍,窗口由原来的43个增加到92个,人员由原来的41人增加到105人,设立9个主题综合办事区,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武定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武定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2年武定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点》等文件,为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抓手。率先在法、检、公、司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建临时工作专班,负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职能转接的各项对接、协调和统筹工作,为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健全依法行政体系制度,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和清理备案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开展规范性文件“全生命期规范管理”,强化源头管控,规范“中端”评估,定期开展清理。2020年我县制定了3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021年经过清理废止了4件规范性文件,2022年制定了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有25件(其中,7件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为县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主动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
(五)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加强对决策执行效果的跟踪问效,建立评估反馈、跟踪督办等制度,严格责任追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和事项。2022年,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举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场次。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之前,均报法治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县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事前审查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2022年完成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25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403件、征求合法性意见项目18件。全县40家县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11个乡镇、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依法进行。
(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出台《武定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40家行政执法主体及11个乡镇权责清单进行修订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全部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 制审核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6064次,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4534件、行政许可案件15426件、行政处罚61207件、行政征收165件、行政强制157件、两法衔接移送3件。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1个乡镇成立了综合执法队,加强乡镇、村(社区)的行政执法力度。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深刻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把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优势互补、监督有力、富有实效”的监督体系,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同时,加强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总结交流监督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及时调查和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失实的据实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责任。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和纠错问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集中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参加全州案卷评查和集中抽查20个卷宗,优秀案卷5件,合格13件,不合格2件;省林草局抽查评查了我县林草局10件,优秀10件。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行政执法机关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100%。
(八)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坚持深入推进“枫桥经验”,筑牢大调解体系建设,围绕社会重点、难点、热点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县共建立各级调解组织1688个,调解人员5142人。建立健全乡镇、村(居)调委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对辖区内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情况进行预警排查,对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并制定化解方案,做到对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人员排查到位、防范到位、调处到位,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4次,受理纠纷597件,调解597件,调解成功554件,成功率93%。高桥、东坡司法所被评为“枫桥式司法所”。
(九)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省州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面启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县11个乡镇136个村(社区)共遴选出680名“法律明白人”,已全部持证上岗。2022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2162余份,法律书籍6321余册,展出宣传展板及挂图453幅,出动宣传车48辆(车次),法律咨询56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63余人(次),推出专栏(板报)114期,粘贴宣传标语509条,开展法律知识竞赛4期,576人参赛;培训普法骨干12期1300人次,开展“法律6+N进”227场次,普法教育人数约120859人次。投资90万余元建成占地36.2亩的武定县乌龙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成武定县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的法治意识。
(十)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县委坚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先提拔。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在国家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纳入培训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全国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美化法治文化阵地等一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工作者整体综合素质跟不上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的要求,面对繁重的专业化的工作任务,存在一定程度的本领恐慌。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不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针对性还不够强、渗透性还不够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继续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 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精细化、系统化。真正做到把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防止领导干部学法“形式化”“记录化”。引导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法计划,认真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
(三)大力推进普法工作,着力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的全过程。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建立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执法力量,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
(五)强化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摸清制约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尽快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围绕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一系列管理制度机制,着力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上下功夫,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