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1〕256号)要求,武定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武财社〔2022〕39号),将下达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万元下达给县人民医院、狮山镇卫生院。资金管理要求:一是此次下达的直达资金标识代码为“01中央直达资金”,项目代码为Z55080000004,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楚财社【2019】195号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请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终要做好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武定县财政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