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追减2022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的通知》(楚财资环〔2022〕116号),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武定县财政局下发《关于追减2022年州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的通知》(武财资环〔2022〕56号),追减县自然资源局《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财政自然资源事务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通知(武财资环[2022]37号)》中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资金)”23.6万元,其余事项不变,请做好相关工作。
武定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