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128004 公文目录:涉农补贴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2022年11月)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8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2022年11月)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01号、楚财农〔2022〕149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3号),经研究,武定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2〕106号),将省州财政衔接资金中下达3620010.00元给狮山、猫街、万德、己衣、发窝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乡村振兴局。资金项目和款列支出各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使请严格按照各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省州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发〔2015〕2号)、《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7〕125号),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四是要加快工作推进进度,尽快完成项目任务,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五是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武定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