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75号),武定县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2〕119号),从将该项资金中下达71万元下达给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款列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政府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补贴类民生政策落实和资金的管理,认真做好全县农机购置、报废补贴兑付的组织落实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严格审核补贴对象、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做好农机技术推广示范,及时兑付补贴资金,不断提高全县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严格按照各级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的最新要求兑付好补贴资金,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补助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三是做好补贴补助发放、资金支出等相关痕迹资料的规范归档保存工作。
武定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