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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205003 公文目录:预算执行情况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委托单位名称:武定县财政局(章)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

报告编号:云泊咨字〔2022〕01015-6号

项目评价起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31日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2年10月31日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1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

(二)部门职能........................................... 2

(三)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

(四)部门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8

(五)部门管理制度及组织管理情况.......................... 9

(六)政府采购情况....................................... 9

(七)固定资产情况...................................... 10

二、绩效目标............................................. 10

(一)中长期目标........................................ 10

(二)年度工作目标...................................... 12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4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4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5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9

四、绩效评价结论......................................... 22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2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4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27

(一)决策情况分析...................................... 27

(二)过程情况分析...................................... 28

(三)产出情况分析...................................... 30

(四)效益情况分析...................................... 32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34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5

九、其他说明事项......................................... 39

武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按照中央、省级、州委、州政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改革精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0〕3号)和《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对武定县民政局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武财绩〔2022〕10号)要求,武定县财政局委托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至10月对武定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52号),明确县民政局是武定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

《中共武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定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武编发〔2019〕42号),武定县民政局下设武定县殡仪馆、武定县殡葬管理所、武定县救助管理站及武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4个事业单位。

2.部门人员情况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定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武编发〔2019〕42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52号)等文件规定,县民政局人员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7名;2021年末县民政局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名,其中:县民政局机关行政在职20名,事业人员18名。

3.部门车辆情况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武办发〔2016〕13号)的文件规定,武定县民政局车辆编制2辆,2021年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职能

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52号)文件规定,县民政局主要职能有15项,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及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行业标准,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联系社会组织党组织。

3.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6.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9.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10.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11.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福彩公益金。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务服务局做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三)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武定县深入开展“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大比拼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定县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武定县2021年度大比拼年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比拼办〔2021〕12号)、《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及部门2021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县民政局2021年度工作主要分为10个方面。具体完成情况为:

1.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0,000.00万元,招商引资完成20,700.0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5,942.77万元。

2.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做好面上和点上的乡村振兴工作。在面上:下发了《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武民发〔2021〕40号)等文件,重点排查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特殊困难群众,符合条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在点上,如:为44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购买2022年防贫保4,400.00元;在重点地区贫困户包保方面,先后组建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班长和队长的工作专班攻坚小队,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定期和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起到一定效果。

3.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健全和完善《武定县民政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强化工作重点,确保服务机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落细落实;四是及时调整充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局机关、下属单位、全县养老机构等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宣传疫苗接种工作,民政系统应种接种率达80%以上。

4.救助保障兜底有效落实。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60元/人月均,增幅3.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98元/人月均,增幅25.55%;全市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为858元/人月均,增幅3.13%。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全县25032人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298.94万元;为972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442.76万元;临时救助692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97.28万元;社会救助资金严格落实按月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有效落实。

5.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工作不断强化。2021年我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和散居孤儿养育标准达到1280元/月/人,增幅0.50%;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111名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和散居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71.26万元。2021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人数为6775人,共发放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635.12万元。

6.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完善存档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增强村民自治组织能力;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健全完善以往城乡社区试点工作;县民政局、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对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开展了业务培训,学习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通过考试合格后,颁发了《楚雄州社会救助服务工作证》,持证上岗率达100%。

7.社会组织监管工作持续到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有21个,党员151人;强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53家,注销15家,年检率89.49%;积极组织引导动员全县社会组织参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投入资金213万元;截至年底全县在册登记社会组织67家,其中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家。

8.殡葬改革工作步入正轨。殡仪馆和骨灰堂项目竣工,11个乡镇农村公益公墓墓区绿化、安全、护栏设置、监控视频安装等全面启动;制定整治措施,对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按照省人民政府云政办发〔2019〕43号文件“植树遮蔽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的要求分类施策,全县共整治“三墓”197个。

9.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明显提升。新建县老年养护院,具有养老、医疗保健、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等功能,建设床位500张;新建己衣金沙江养老公寓,建设床位250张;完善和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8所,进一步提升敬老院对失能和半失能的照料护理能力;扩建和提升插甸、万德、猫街敬老院,建设达标星级敬老院水平;新建县级居家养老服务培训中心、新建150个社区村民委员会居家养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互助站及老年人活动室。

10.一是积极推进登录“慈善中国”平台,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组织完善慈善工作机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推动县乡工作“联动”机制;二是以宣传《慈善法》为契机,制定符合武定县实际的创新工作机制,指导学习《慈善法》及重点条款,使慈善组织知法、懂法、守法,从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截至2021年12月组织慈善法宣传58场次,发放宣传单1.5万余册(份);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慈善法组织资格认定、管理和备案制度,进一步提高全国志愿者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注册,配合做好慈善事业工作,目前我县有社工服务组织2支,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项目,指导乡、村级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四)部门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武定县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武财社〔2021〕12号),2021年武定县财政局下达县民政局预算总额4,20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8.11万元、项目支出3,422.95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9,053.07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19,053.0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5.03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6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2,354.38万元);支出合计17,68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27万元,项目支出17,039.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24.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724.5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0.06万元。

(1)基本支出

县民政局2021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746.43万元,部门收入643.6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65万元,实际支出644.27万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0.0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9.99%。支出范围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项目支出

县民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批复3,370.51万元,部门收入18,409.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354.38万元,实际支出17,039.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724.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82.06%。

(五)部门管理制度及组织管理情况

根据省、州、县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县民政局先后制定了《武定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实施方案》、《武定县民政局关于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的实施方案》、《武定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2021年5月印发了《中共武定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武定县民政局工作规则(试行)〉〈武定县民政局机关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该规章制度包含了《职责分工》、《决策程序》、《政务公开》、《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针对行政成本管理主要遵照《武定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武定县培训费管理暂行办法》、《武定县县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武定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公务出差、培训、固定资产的管理,严控经费支出及资产配置、管理。

(六)政府采购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计划采购金额37.88万元,预算批复具体采购内容如表1所示:

表1: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预算批复

采购金额

武定县民政局

37.88

1

台式计算机

12.00

2

办公设备耗材购置

14.28

3

办公桌椅

1.60

4

复印机

1.50

5

数码相机

2.00

6

设备维护及耗材

6.50

截至2021年底,实际执行政府采购1.24万元,其中:办公桌椅采购0.22万元;办公用纸采购1.02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县民政局2021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868.05万元,主要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越野车、通用设备,均为在用资产,固定资产在用率为100%。

二、绩效目标

(一)中长期目标

县民政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县民政局整体发展情况编制了《武定县“十四五”民政发展规划》,确定“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以“转观念、抓作风、明目标、强责任、防风险、促落实”为主线,以“专、精、细、实”为标准,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障、慈善事业、社会治理”五大工作体系,全面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民政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更加完善,相关制度更加成熟,智慧民政的支撑作用显著发挥,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健全,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力争在社会服务方面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州一流水平,救助标准和人均社会服务事业投入等方面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主动服务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表2:“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1

2025

属性

最低生活保障

补助社会化发放率

100%

100%

预期性

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较上年提高

较上年提高

预期性

社会服务

提高

全省全州一流水平

预期性

救助标准

较上年提高

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预期性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稳定

稳定

预期性

养老服务

特困人员(生活不能自理)集中供养率

≥50%

≥50%

预期性

重点项目完成

≥2个

≥9个

预期性

总投资

≥34060万元

预期性

新建养老院建设床位

≥500张

预期性

新建养老公寓

己衣金沙江养老公寓

预期性

新建养老公寓建设床位

≥250张

预期性

养老服务

扩建、完善和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

≥2所

≥8所

预期性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逐年提高

逐年提高

预期性

社会福利体系建设项目

≥2个

≥12个

预期性

总投资

≥8250万元

预期性

新建乡镇基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数

≥3个

≥11个

预期性

城乡社区治理

区划地名管理

新建乡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站数

≥2个

≥11个乡镇70个农村

预期性

社会组织管理

界线联检任务

全面完成

预期性

边界矛盾纠纷

妥善化解

妥善化解

预期性

社会

事务

基层政权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数

≥72个

预期性

总投资

≥9000万元

预期性

殡葬

改革

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个

≥14个

预期性

总投资

≥26400万元

预期性

农村公益性公墓数

≥4个村(居)

每个乡镇≥2个

预期性

(二)年度工作目标

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

根据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县民政局部门填列的年度绩效目标为:(1)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3)保障孤儿基本生活;(4)保障残疾人生活和护理;(5)保障高龄老年人保健补贴;(6)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家庭因病、因学、因灾致困的适时临时救助;(7)保障促进民政福利设施体系建设竣工投入使用。具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绩效评价确定的绩效目标

根据预算申报资料,县民政局设立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基本能够反映其履职情况和重点工作安排情况,但所设绩效目标未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立要求进行描述,所设绩效指标不够具体、完整、合理,绩效指标的指标值未量化或未定性描述清楚,部分指标不具备可衡量性、难以考核。经查阅部门中长期规划、州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资料,本次绩效评价重新梳理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保障低收入的贫困群众、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弃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衣食冷暖。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家庭暴力受害者等群体给予必要的关爱和监护,发展慈善事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保障的工作。城市、农村低保保障覆盖率以及特困人员救助覆盖率100%,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尽发。

(2)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中国共产党武定县社会组织委员会换届工作,按照社会组织发展的趋势和社会组织党委工作实际,认真配强党委班子;切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半篇”文章,分级负责,对新任村(社区)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积极研究提高村(社区)干部薪酬待遇及补齐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有关政策。

(3)做好最基本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社会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好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任务,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工专业人才开办社工服务机构,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班,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做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定、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复审及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加强婚姻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培训提高婚姻登记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婚姻登记队伍的服务效能;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大力提升基层救助管理机构的业务水平,健全基层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4)强化专项行政管理,主要涉及到国家行政管理区域和界线的划分,地名命名更名与规范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按年初计划健全完善“一约”四会制度;完成新建狮山镇金沙、红土田移民搬迁社区服务站和便民服务中心,新建2个以上其他乡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站。

(5)围绕县委、县政府年度中心工作,县民政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行业特色,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年内完成国家、省、州、县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和获得上级好评。

通过上述梳理的绩效目标细化绩效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围绕部门整体战略目标实现和职责履行程度的综合评价,对于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整体绩效评价能够洞悉资源配置的有效情况以及各部分要素之间的有机关系,从而从更加宏观的层面把握单位(部门)的资源配置合理性和资金运用效益,从结构分析和整体效益分析中更加精确地查找问题,进而有的放矢地进行改进。

2021年县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收集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县民政局部门(县民政局本级、武定县殡葬管理所、武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武定县救助管理站)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期间为2021年1月至12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和评价内容,运用简便、实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规范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统一、资料可靠、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发现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并及时整改落实。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3个二级指标(目标设定、资源配置、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人员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基本社会服务、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政管理、社会效益、满意度),47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方面进行构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0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30分。

(3)指标解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部门履行职责与财政支出的内在联系为依据,分别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综合评价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对应设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

决策:反映部门为执行相关政策,是否进行科学决策,采取合理措施,精准执行政策。依据决策环节的关键步骤,将决策指标分解为目标设定、资源配置2个二级指标,主要考核部门在决策过程中,是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项目,促进部门整体目标的实现。

过程:反映部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人员管理和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方面的合理性。包括是否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规范各项收支,是否规范管理国有资产,综合反映部门管理情况。

产出、效益:反映部门通过履职,是否实现了各项预期任务目标。根据各项政策、部门年初预算和具体项目执行情况,设置部门职责履行的主要效益。

在二级指标层面确定了各环节绩效评价的关键因素后,根据二级指标内容和相关标准进一步将其分解为47项具体可操作的三级指标,作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最基层指标。三级指标更为细化和具体,以部门履行职责的各环节为设置三级绩效指标的依据,明确对绩效评价考核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说明。

3.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从被评价部门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对部门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对填报的项目完成情况表、数据采集表、资金使用情况表进行审阅,对异常的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收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现场调研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部门职能职责、履职情况、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申报和实现情况,结合部门特点制定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3)实地评价

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4.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5.绩效评价抽样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资金和项目情况,选择资金量大、重要项目、涵盖项目数量多的单位和指标的设置情况进行抽样。抽查资金占部门总收入比例为46.59%,其中:(1)基本支出资金抽查范围为州县民政局部门(县民政局本级、武定县殡葬管理所、武定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武定县救助管理站),抽查比例为99.99%,涵盖了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电费、培训费等);(2)项目支出抽查资金比例为44.93%,抽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目4,665.3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目4,633.59万元和老年护理院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详见下表:

表3:抽查资金情况表

序号

支出名称

部门收入金额(万元)

抽查金额

抽查比例

(万元)

1

基本支出(含年初结转)

644.33

644.33

100.00

2

项目支出(含年初结转)

20,763.77

9,328.94

44.93%

2.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两岸人员生活补助、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及工作经费、殡葬改革工作经费)

143.49

2.2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24.90

2.3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7.59

2.4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社会救助服务协理工资、两委换届经费等)

339.79

2.5

伤残抚恤

42.91

2.6

儿童福利

171.32

2.7

老年福利

980.92

2.8

殡葬

2,576.44

2.9

养老服务

3,176.00

2.3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659.81

2.4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665.35

4,665.35

100.00%

2.5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4,633.59

4,633.59

100.00%

2.6

城乡生活困难家庭临时救助

1,106.85

2.7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29.49

2.8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442.76

2.9

春节城乡困难群众慰问

4.08

3.0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6.00

3.1

民政福利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费

90.00

3.2

农林水支出

82.00

3.3

其他支出

550.48

3.4

老年护理院前期工作经费

30.00

30.00

100.00%

合计

21,408.10

9,973.27

46.59%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在受托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后,评价工作组及时与县民政局进行沟通,了解部门及下属单位整体情况,包括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部门职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固定资产情况,以及部门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情况等,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组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研读,复核并确认部门战略目标、部门职能、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梳理并确认各具体工作任务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部门的绩效目标;整理总结部门适用、在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分类整理部门的存量资产、新增资产,分类整理部门的年末职工总数;分类整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应与部门职能或规划对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应的部门职能或规划内容,分析确定当年整体支出评价的评价重点。围绕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重点或全部)、部门运行的有效情况(资源配置效率、资源管理水平、资源节约程度等),以及部门职能的实现程度(部门工作的整体效果、部门各项目标的实现程度或贡献度、社会各界的满意程度等)三方面内容确定;按照上述确定的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部门运行的有效情况及部门职能的实现程度三方面内容,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形成了最终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数据填报和采集

评价工作组就所需采集的数据与县民政局进行沟通,并赴现场收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及效果实现情况等相关资料,所有数据经核查后汇总。

3.社会调查

根据确定的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和抽样方式,评价工作组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县民政局职工、服务对象以及社会群众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165份,实际有效回收165份,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4.综合分析评价及报告撰写

(1)数据整理

评价工作组在评价实施过程中,采用合理的方法对收集的基础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核实和全面分析,要求被评价单位对缺失的资料及时补充,对存在疑问的重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利用各种公开的统计数据,如政府部门政务公开信息、统计或研究机构的各类数据库及研究成果、互联网上各类相关数据信息。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绩效评价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2)绩效分析与评分

按照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基础数据,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量化评分。一是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结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分别分析各指标的评价情况;二是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完成绩效分析后运用既定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根据收集整理的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根据各项指标权重,算出综合绩效分值,根据绩效得分,确定绩效等级。

(3)综合评价

在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量化评分的基础上,总结分析评价对象总体的绩效情况及相关经验与做法,形成初步评价结论。并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梳理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影响绩效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4)撰写报告

评价工作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要求,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同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并与县民政局保持充分的沟通,确保每个观点均有理有据,形成最终的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得分76.96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4: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

9.5

63.33%

过程

20

14.96

74.8%

产出

35

31

88.57%

效益

30

21.5

71.67

合 计

100

76.96

76.96%

在部门决策绩效中,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部门职能明确,部门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匹配性较好、基本支出预算较为合理;但项目预算编制程序不合理,项目申报未经集体决策,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设立的年度绩效目标描述不规范,且未完整反映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以及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所设绩效指标大部分指标名称不够清晰、准确、具体,绩效指标的指标值未量化或未定性描述清楚,且不具备可衡量性。

在部门过程管理绩效中,预算执行方面,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高,三公经费控制较好,预算调整及时规范,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较低、预算调整率较高;预算管理方面,能够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存在未制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未见事中绩效跟踪和评价痕迹资料,绩效自评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人员管理方面,县民政局人员编制23名,2021年末县民政局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名,其中15名未取得编制批复文件。资产管理方面,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固定资产在用率高,但未严格按照《武定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且资产未进行标签化管理。业务管理方面,部门业务管理均有据可循且执行程度较好,政府采购基本规范,但政府采购执行率仅达3.27%;积极落实整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2021年部门不存在被上级、纪委纪检组等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

在部门职责履行和履职效益方面,县民政局强化了基础民生保障,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落实低保提标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扎实抓好民政兜底工作职能完善低保长期制度工作;加大城乡低保工作信息公开,运用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掌握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以科学的办法推动“动态调整”;推进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集中供养率达50%;完成协助流浪乞讨人员寻亲返乡,或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到养老院等;民政来信来访处理妥善且及时;但还存在未及时取得人员编制批复文件,绩效自评工作重形式、轻实质,预算和绩效理念淡薄、绩效管理理念不够清晰,部门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实地评价情况,设置的21个绩效指标中,“社会组织培育完成率”、“护理型床位占比”、“入公墓安葬率”等14个指标已完成,“敬老院扩建和提升改造完成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以及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等4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和“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及职工满意度”、“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3个绩效指标未完成,详见下表:

表5: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基本社会服务

社会组织培育完成率

100%

完成

制定了《武定县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相关政策》和《武定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办法》;武定县共有2021年共258个社区,2021年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258家,注册登记正常活动的社会组织77家,社区社会组织覆盖率100%,活动场所覆盖率100%。

产出指标

护理型床位占比

≥40%

完成

已配置床位1003张,护理型床位508张,占比50.65%。

产出指标

基本社会服务

节地生态安葬率

节地生态安葬率≥50%,且农村公益性公墓面积<1㎡

完成

2021年不存在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超国家标准面积情况,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5%。

产出指标

入公墓安葬率

100%

完成

2021年火化遗体2112具入公墓安葬2112具,入公墓安葬率100%。

产出指标

敬老院扩建和提升改造完成率

100%

部分完成

年初计划按四星级敬老院标准、完成扩建和提升改造2至3个乡镇敬老院,根据2021年工作总结仅有狮山养老服务中心为四星级养老院。

产出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以及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

100%

部分完成

固定资产完成21000万元,完成率140%;招商引资完成207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5942.77万元,完成2021年任务数的92.16%。

产出指标

基本民生保障

社会化发放率

100%

完成

经查看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等系统、发放资料和年度工作总结、社会化发放率100%。

产出指标

城市、农村低保保障覆盖率

100%

完成

县民政局城市和农村低保应保尽保,2021年保障农村低保人数14214人,城市低保10784人。

产出指标

残疾人两项补贴兑付率

100%

完成

2021年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775人,根据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残疾人补贴应发尽发。

产出指标

特困人员救助覆盖率

100%

完成

武定县共11个乡镇,经查看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开展特困人员救助的乡镇11个。

效益指标

基层社会治理

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建立完成率

100%

部分完成

2021年对武定县136个村(社区)儿童之家进行跟踪管理,截至2021年共提升服务改造儿童之家建设31个,但未提供2021年新建乡镇基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

效益指标

换届选举完成率

100%

完成

全县136个村,共计135个村(社区)进行换届选举(金沙社区2020年4月成立除外),共选举产生696名委员,村(社区)两委交叉任职,村两委7人,社区两委9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36名。

效益指标

专项行政管理

“一约”四会制度健全完善率

100%

完成

2020年发布了《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完成“一约四会”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2021年健全完善并印发了136个村(社区)“一约四会”制度。

效益指标

建设任务完成率

100%

完成

完成新建狮山镇金沙、红土田移民搬迁社区服务站和便民服务中心以及2个以上其他乡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站。

效益指标

履职效益

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

≥90%

未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第12题调查结果政策知晓率87.57%。

效益指标

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

100%

未完成

武定县2021年共有特困老年人971人。其中供养特困人员511人,分散供养460人,集中供养率53%,根据年度工作总结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了应养尽养,但未提供相关460人不愿意供养相关佐证材料,故集中供养率为53%。

效益指标

孤残、 困境儿童走访率

100%

完成

经查看孤残、 困境儿童走访记录表,走访率100%。

效益指标

享受残疾人补贴走访率

100%

部分完成

2021年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775人,经查看云南省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乡镇走访完若有信息变更则在系统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但无相关走访证明材料。

效益指标

寻亲返乡率

100%

完成

根据民政局提供求助登记表、介绍信、交接班、住院等资料,2021年救助17名流浪乞讨人员。

效益指标

履职效益

来信来访处理及时率

100%

完成

查看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县民政局及时妥善解决了来信来访事件。

效益指标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及职工满意度

≥95%

未完成

根据问卷调查,有效问卷165份,满意度92.05%。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9.50分,得分率63.33%,具体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方面。根据预算申报资料,县民政局设立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未充分反映其履职情况和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所设绩效目标未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立要求进行描述,所设绩效指标不清晰、完整,效益指标未量化且无法考核、衡量;未细化对应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

2.资源配置方面。县民政局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严格依据部门人员基数和基本支出预算标准进行编制,项目申报未经集体决策,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38人,评价小组通过现场访谈了解到,目前部门的办公经费保障充足,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办公资源配置能够满足其正常工作需求;部门在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楚雄州民政局关于2021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结果的通报》中“武定县民政局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 。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4.96分,得分率74.8%,具体分析如下:

1.预算管理方面。根据省、州、县财政部门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县民政局先后制定了《武定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实施方案》、《武定县民政局关于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的实施方案》、《武定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 2021年5月印发了《中共武定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武定县民政局工作规则(试行)〉〈武定县民政局机关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该规章制度包含了《职责分工》、《决策程序》、《政务公开》、《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未严格执行《武定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武财绩〔2020〕4号相关规定,未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开展预算绩效日常监控,定期上报绩效监控情况表。

县民政局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形成了《武定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1月形成了《武定县民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自评表仅包含四个项目(一般民政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民政事务专项),2021年项目主要支出为发展与改革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城乡社会救助、殡葬资金(含火化补助)、最低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自评工作未全覆盖。

2.预算执行方面

(1)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根据预决算批复文件,县民政局2021年度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746.43万元,部门收入643.6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65万元,实际支出644.27万元,年末基本支出结转0.0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9.99%;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批复3,370.51万元,部门收入18,409.3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354.38万元,实际支出17,039.2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724.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82.06%。

(2)结转结余率。2021年度支出预算数4116.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5.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24.58万元,结转结余率≥20%,结转结余变动率58.15%。

(3)“三公经费”控制率。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万元、实际发生数13.6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万元、实际发生数8.97万元。2021年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在上年预算基础上有所压减,且实际发生数未超过预算数。

3.人员管理方面。根据《中共武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定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武编发〔2019〕42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52号)等文件规定,县民政局人员编制23名,2021年末县民政局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名,未取得编制批复15名。

4.资产管理方面。县民政局未严格按照《武定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执行,2021年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且未进行标签化管理;部门2021年末固定资产总额1,868.05万元,主要为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越野车、通用设备,均为在用资产,固定资产在用率为100%。

5.业务管理方面。县民政局具有相关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且评价小组抽查了部分业务的数据资料,未发现有违反业务管理制度的情况,经询问了解,2021年部门不存在被上级、纪委纪检组等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方式、程序基本规范。2021年度县民政局实际执行政府采购1.24万元,采购预算数37.88万元,因资金未落实到位,政府采购执行率仅达3.27%;针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5分,绩效评价得分31分,得分率88.57%,具体分析如下:

1.基本社会服务

(1)社会组织培育完成率。县民政局按照《楚雄州民政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楚民发〔2021〕46号)规定,制定了《武定县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相关政策》和《武定县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办法》,明确了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程序、条件等;武定县2021年共有258个社区,2021年备案登记社区社会组织258家,注册登记正常活动的社会组织77家,社区社会组织覆盖率100%,活动场所覆盖率100%。

(2)护理型床位占比。县民政局已配置床位1003张,护理型床位508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0.65%。

(3)节地生态安葬率。2021年不存在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超国家标准面积情况,节地生态安葬率达95%。

(4)入公墓安葬率。县民政局2021年火化遗体2112具,入公墓安葬2112具,入公墓安葬率100%。

(5)敬老院扩建和提升改造完成率。2021年计划按四星级敬老院标准,完成扩建和提升改造2至3个乡镇敬老院,实际仅完成四星级敬老院狮山养老服务中心1个。

(6)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以及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固定资产完成21,000.00万元,完成率140%;招商引资完成20,700.0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5,942.77万元,完成2021年任务数的92.16%。

2.基本民生保障

(1)社会化发放率。经查看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等系统、发放资料和年度工作总结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特困补助等社会化发放率100%。

(2)城市、农村低保保障覆盖率。县民政局2021年保障农村低保人数14214人,城市低保10784人,城市和农村低保完成应保尽保。

(3)残疾人两项补贴兑付率。2021年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775人,根据民政政务信息系统残疾人补贴应发尽发。

(4)特困人员救助覆盖率。武定县共11个乡镇,经查看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开展特困人员救助的乡镇11个。

3.基层社会治理

(1)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建立完成率。县民政局2021年对武定县136个村(社区)儿童之家进行跟踪管理,截至2021年共提升服务改造儿童之家建设31个,但未提供2021年新建乡镇基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

(2)换届选举完成率。武定县135个村(社区)进行换届选举(金沙社区2020年4月成立除外),共选举产生696名委员,村(社区)两委交叉任职,村两委7人,社区两委9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36名。

4. 专项行政管理

(1)“一约四会”制度健全完善率。2020年发布了《武定县民政局关于全面完成“一约四会”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2021年健全完善并印发了136个村(社区)“一约四会”制度。

(2)建设任务完成率。2021年完成新建狮山镇金沙、红土田移民搬迁社区服务站和便民服务中心以及2个以上其他乡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和便民服务站。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评价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21.5分,得分率71.67,具体分析如下:

1. 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根据问卷调查第12题“您了解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社会补助政策吗”调查结果了解程度得分87.57%。

2.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武定县2021年共有特困老年人971人。其中供养特困人员511人,分散供养460人,集中供养率53%,根据年度工作总结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了应养尽养,但未提供相关460人不愿意供养相关佐证材料,故集中供养率为53%。

3.孤残、困境儿童走访率。为32名散居孤儿、7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名艾滋病病毒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经查看孤残、困境儿童走访记录表,走访率100%。

4.享受残疾人补贴走访率。2021年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775人,经查看云南省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乡镇走访若有信息变更则在系统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但无相关走访证明材料。

5.寻亲返乡率。根据民政局提供的求助登记表、介绍信、交接班、住院等资料,2021年救助17名流浪乞讨人员。

6.来信来访处理及时率。根据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县民政局及时妥善解决了来信来访事件2件。

7.社会公众满意度。经统计问卷调查结果,调查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165人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满意度得分为92.05分。经分析问卷调查结果,大部分受访者对县民政局工作的总体评价为满意,认为武定县民政局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很好,办事效率较高效,基本满足民众保障需求等;个别受访者反映继续落实好各项民政政策,加强公开、提高服务态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透明度。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武定民政在持续6年多的时间,坚持扎根在一线,坚守机构使命并与国家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在基层一线服务困境群体的同时推动县域社会工作发展和本地社工人才培养,逐渐积累了相对丰富的农村社会工作、社区工作、儿童服务工作及团队治理经验。

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开展品牌化服务。制定了“应试教育+素质教育”的学习模式和“心理辅导+实地操作”的实践模式及“学校教育+家庭跟进+社区服务”的源头预防模式。一是推展“应试教育+素质教育”的学习模式。机构灵活运用各个项目资源,进行个案辅导,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学习帮扶、技巧传授、能力提升,促进他们在学习方面提升兴趣、掌握学习技巧,并在学习同时,收获人生快乐,成长自我。二是推展“心理辅导+实地操作”的实践模式。机构针对儿童与青少年的叛逆心理,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类不良心理问题。利用亲子活动、关爱慰问留守儿童,对服务对象进行了团体心理辅导。三是推展“学校+家庭+社区”的预防模式。近年来,我县儿童与青少年心理问题呈上升趋势,多个学校学生自残等悲剧现象时有发生,机构积极配合学校通过开展心理教育、少年宫活动等方式引导学生正确处理情绪,并通过建立档案、专人长期跟进、入户走访、社区服务等方式,努力让学校+家庭+社区形成合力为学生筑起心理防线。四是开展“社工+妇女群体”社会服务模式。开设妇女儿童维权站,接访和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以及心理咨询、辅导服务。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有待加强

1.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县民政局未严格按照《武定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执行,2021年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且未进行标签化管理。

2.人员管理方面。县民政局14名行政人员、1名事业编人员无编制批复文件。根据《中共武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武定县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武编发〔2019〕42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武办字〔2019〕52号)等文件规定,县民政局人员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7年;2021年末县民政局在职在编实有人员38名,其中:县民政局机关行政在职20名,事业人员18名。

3.项目过程管理方面。项目资料未完整归集,(1)2021年计划新建3个以上乡镇基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截至2021年共提升服务改造儿童之家建设31个,但未提供2021年新建乡镇基层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2)2021年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目标为100%,武定县2021年共有特困老年人971人,其中供养特困人员511人,分散供养460人,集中供养率53%,根据年度工作总结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了应养尽养,但未提供460人不愿意供养相关佐证材料。(3)2021年共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775人,查看云南省民政政务信息系统乡镇走访完若有信息变更则在系统提交身份证明材料,仅询问了解享受残疾人补贴的做到了应访尽访,但无相关走访证明材料。

(二)项目计划不够充分,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不足

预算编制时未对实施内容进行科学论证。具体表现:一是预算申报时未对实施内容充分细化,未经党组会集体决策;二是2021年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够充分。

(三)提高绩效管理意识,重视项目进度管理,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

1.预算和绩效意识较淡薄。县民政局对待预算项目仍然是“资金到位才着手开展项目”,项目申报未经集体决策,事前准备不充分,等资金到位才开始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对绩效目标的监控,也未建立内部监督和调整机制对项目进度和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督促,部分项目未完成当年目标,如:(1)年初计划按四星级敬老院标准、完成扩建和提升改造2至3个乡镇敬老院,2021年县民政局未积极筹措资金、项目未落地执行, 2021年未按计划提升改造乡镇敬老院;(2)2021年向上争取资金完成15,942.77万元,因清除清退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人员2852人,减少上级资金658.00万元, 且武定县殡仪馆建设缺口资金1,360.00万元,导致未完成中共武定县委、武定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向上争取资金考核任务17,300.00万元。

2.项目未积极推进,资金结转结余率较高。2021年度支出预算数4,116.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355.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24.58万元,结转结余率高达90.47%,结转结余变动率58.15%,主要原因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中央补助2021年到位3,176.00万元,但2021年项目未落地执行,资金执行率0%。截至2022年10月31日,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现正在施工。

3.存在绩效自评工作重形式、轻实质的问题。(1)2021年项目主要支出为发展与改革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城乡社会救助、殡葬资金(含火化补助)、最低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项目支出自评表仅包含四个项目,具体为:一般民政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民政事务专项,项目支出自评工作未全覆盖。(2)未严格执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未按“谁支出,谁自评”原则执行,自评工作仅由财务1人负责。

4.绩效管理理念不够清晰。县民政局预算绩效编制工作由财务1人完成,各股室未参与预算编制,与“谁花钱,谁编制绩效”原则相违背。县民政局设立的年度目标未完整反映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以及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未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立要求进行描述,未结合部门在预算年度内的主要实施内容、特点和支出方向,对包含预期产出和效果的绩效目标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阐述;且部门所设绩效指标名称不够清晰、准确、具体、完整,绩效指标的指标值未量化、未定性描述清楚,绩效指标不具备可衡量性,未对应部门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

八、建议

(一)项目过程管理方面

1.建议县民政局及时办理人员编制批复文件。

2.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并及时更新固定资产系统,完善并规范录入固定资产系统相关信息,实现固定资产标签化管理,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物相符。

3.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归集整理项目过程资料,严格落实过程管控机制,督促项目按时按质落实到位。

(二)强化部门绩效管理意识

1.部门应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梳理绩效管理思路,提高绩效工作认识,贯彻执行“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思路。加强部门内部培训指导,健全各环节工作制度和规章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推动部门预算绩效水平整体提高。

2.强化项目进度监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及时发挥资金效益。建议县民政局对未完成项目逐项分析研判,建立项目跟踪小组,落实项目进展,明确时间节点、建设目标,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及早发挥效益,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来源,及时发挥资金效益,降低项目资金风险。

3.提高绩效管理意识,重视项目进度管理,提高资金预算执行率,在资金下达前,按时间进度统筹开展前期工作,做好调研和各项筹备;资金下达后,按计划推进项目进度。

4.加强项目自评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自评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绩效自评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能将自评结果作为部门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科学设置绩效目标

部门设置绩效目标时应全面反映预期产出和效益,同时根据项目特色及部门中长期规划设置重点目标,突出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遵循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原则,规范绩效指标设定流程;根据年度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与实现部门中长期绩效目标相统筹。

九、其他说明事项

县民政局下属1个事业单位独立核算,预决算由县财政单独批示,此次评价未包含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武定县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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