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概况
1.主要职责职能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治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9)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0)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1)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
(12)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3)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4)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2.组织架构
纳入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行政管理科、财务科、急性传染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皮肤性病艾滋病防治科、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治科、卫生监测科、卫生检验中心、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科、预防医学门诊部、处突办、护理部、健康教育科、免规科、党办。
3.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2021年资产总额1986.5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075.13万元,与上年1282.20万元相比,减少207.07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以及疫苗成本大额支出;应收账款44.37万元,与上年36.03万元相比增加8.34万元,主要原因是收费员尾款待下年收回,华兰生物疫苗有限公司疫苗退费待下年收回;预付账款0.57万元,主要是预付2021年12月水电费;其他应收款0.67万元,存货80.38万元,与上年146.65万元相比,减少66.27万元,主要是二类疫苗款减少73.9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91.00万元,与上年486.01万元相比增加104.99万元,增加原因是今年应项目要求,购入项目用专用设备以及办公用设备。无形资产净值67.38万元,与上年68.58万元比,减少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政府会计制度下,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4万元。4.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传染病疫情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成果持续巩固;清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进程不断加快;扎实开展食品风险、传染病、饮用水、环境卫生、学生常见病健康因素等疾控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健康需求的比较完善的卫生体系,需要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支出决算数1933.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决算数639.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393.39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901.0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719.83万元相比,支出预决算差异1214.02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第一是项目支出在2021年实现大金额的支出,共计901.06万元,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69.9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73.2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339.37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项目支出123.3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9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项目支出共计629.73万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31.9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334.74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项目支出58.95万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75.9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8.22万元。第二是基本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393.7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增加。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21.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6万元,与上年15.46万元相比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承担全县的疫苗配送工作,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大大增加,相关的燃油费、通行费随之增加,再加上待报废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使用损耗大,维修费开支也较多,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2.7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4.19万元相比,减少1.48万元,减少原因第一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第二是疫情防控工作趋于常态化,相关接待减少。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绩效评价是为了通过对年初指标值完成情况的考核,来评价执行对象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预计产出和效果,以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服务于公共卫生健康建设。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单位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财务、执行科室等负责人任成员。
2.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和指导各科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接受第三方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的绩效评价,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与改正。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
为了节约成本,确保工作正常运转,所有经费支出都要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实行财务计划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费(发票)开支报账程序。单位每笔开支必须经手人签名,经主任审批同意报销的票据,经严格审核后出纳方可付款列支。报销时限。公务接待、物资采购、车辆油料费、修理费、过桥过路费、修缮费等经费开支,必须在业务发生后当月进行报销,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逾期,单位财务不予报销。各笔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制度。
(三)履职完成情况。
1.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县无突发公共卫生报告。
2.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网络报告乙类传染病种11种。报告发病数:347例,死亡数:1例,较2020年同期(336例)上升3.27%。发病率:123.66/10万,较2020年同期(119.94/10万)上升3.10%,死亡率:0.36/10万,较2020年同期(1.07/10万)下降66.67%。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报告发病数:748例,较2020年同期(854例)下降31.58%。发病率:266.57/10万,较2020年同期(304.86/10万)下降12.56%。共报告其它传染性疾病5种,286例,较2020年同期(272例)上升5.15%。发病率:101.92/10万,较2020年同期(97.10/10万)上升4.97%。无甲类传染病发生、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
3.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截至2021年10月底全县共收到中国疾控中心预警信息113条,规范处置113条,其中在2小时以内处理的113条,响应及时率100 %。
4.疫情管理质量:截至2021年10月底,2021年全县16个传染病网络直报单综合率为100%。构成综合评估的四项指数分别为: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100%;及时报告率:100%;及时审核率:100%;重卡率:0%。
5.肠道传染病监测:
腹泻病人监测(1-10月):监测医院通过腹泻病门诊,对就诊腹泻病人进行登记及其它科室补漏登记和粪便送检。检测腹泻病人181例,均为阴性。
6.狂犬病监测情况:截至10月底,共监测狂犬病暴露人群2345人,接种疫苗2345人,健康教育2345人。
7.手足口病监测:手足口病送检已送检61份,完成任务率101.67%(60份)。
8.不明原因肺炎监测:1-10月县级各医疗机构无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并及时上报监测报表,已报告10次。
(三)履职效果情况。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各项措施,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对慢性病、免疫规划、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不放松,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使传染病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成果持续巩固;清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进程不断加快;艾滋病防治能力不断提高;扎实开展食品风险、传染病、饮用水、环境卫生、学生常见病健康因素等疾控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监测任务。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公共服务水平、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第一、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中,绩效管理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导致部分绩效评价工作依据不足的问题。个别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项目绩效管理资料收集整理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致使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不完整、不及时,资料二次收集比较困难,严重影响了对项目的总体评价。个别项目负责人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对绩效考评工作认识不够,认为绩效考评工作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自己只要把项目完成就行了,从而对绩效管理以及组织协调配合不够。部门整体支出部分绩效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分析不充分,缺少项目决策、过程管理和具体效果等资料,致使整体绩效评价依据不足。
(二)整改情况
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合理制定项目方案和计划,减少预算执行中的项目预算调整和结余,平衡好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预算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做到事前有评估、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并且按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考核项目实施效果。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实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实现预算绩效目标并且收集、保存各项预算效果资料的主体责任。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重视绩效信息资料收集,及时、全面、完整归集项目效果资料,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绩效。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信息,采取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激励约束等方式,项目建设期内,按年度投入经费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项目已结项的,剩余资金收回,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投入,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单位将评价结果纳入各科室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并作为重要依据。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当年绩效管理工作不力,绩效执行及评价结果较差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绩效自评结果将和决算报表一并公开。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预算管理的各环节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强调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承担科室进行责任追究。预算绩效信息要逐步向单位职工公开,接受单位职工的监督。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主要用于2021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病媒生物防治聘请第三方服务、2021年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2021年职业病防治差旅报销、培训支出、其他交通费报销及专用材料购买等。项目年初预算数59.13万元,全年执行数37.13万元,预算执行率62.79%,主要原因是病媒防治项目还在进行中,部分资金未达到支付要求,故未实现全额支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样人员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耗材等物资和检测设备采购等。项目年初预算数218.95万元,全年执行数123.30万元,预算执行率56.31%,主要原因是项目还在进行中,部分资金未达到支付要求,故未实现全额支出。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主要用于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约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项目年初预算数52.09万元,全年执行数52.0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实现全额支出。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主要用于预防性体检相关支出,预防性健康检查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项目全年预算数98.37万元,全年执行数72.16万元,预算执行率73.35%,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且部分资金未达到支付要求,故未实现全额支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开展重点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健康素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国家监督抽查等基公卫12项工作。项目年初预算数245.88万元,全年执行数173.20万元,预算执行率70.44%,主要原因是项目还在进行中,部分资金未达到支付要求,故未实现全额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病媒生物监测、职业病防治、慢性病及其他危害因素监测能力不断提升。采购新冠肺炎防控采样人员防护服、核酸检测试剂耗材等物资,进一步提升全州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有效应对突发新冠肺炎暴发的风险,按照“平战结合,填平补齐”的原则,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工作,提高体检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17】61号的规定:要严把体检对象入口关,确保体检人员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要求用人单位认真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手续。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监测方案》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各监测点负责调查、收集和整理辖区内的病媒生物监测数据,在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本监测点原始记录表和汇总表逐级上报并汇总,按表2的时间要求,将国家级监测点监测记录表和汇总表、常规监测点汇总表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单位监测数据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逐级审核,如发现问题,通过电话逐级通知数据报送单位。数据报送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对数据核实或解释,并重新上报监测数据。
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将原始纸质版监测记录至少保留5年。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监测结束时,应及时对本辖区内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历年同期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和本地病媒传染病流行情况,开展病媒生物及传播疾病的风险评估,提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建议,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爱卫办),并反馈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未记录过的重要病媒生物种类需及时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保留标本以便复核。
按照《武定县新冠肺炎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中、高风险区入武人员追踪管理,有效应对疫情输入风险。加强疫情监测,继续做好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对可疑病例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巩固前期疫情防控成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健康检查工作职责,建立健康检查档案,自觉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做好疫情报告和统计工作。健康检查机构应将各项工作制度、健康检查流程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健康证。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单位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财务、执行科室等负责人任成员。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和指导各科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接受第三方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的绩效评价,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与改正。
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监控。预算执行完毕后,各项目实施部门要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实际绩效情况进行自评,评价指标分为计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开展领导小组评价。领导小组结合上级督导反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确定的范围、要求等对预算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结合部门自评,出具最终评价结果。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信息,采取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激励约束等方式,项目建设期内,按年度投入经费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项目已结项的,剩余资金收回,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投入,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1年,武定县疾控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州疾控中心的业务工作安排,积极围绕各项指标任务扎实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职业卫生
(1)在第1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到2家企业、1所学校进行宣传,通过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海报、咨询解答等形式,将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健康防护相关知识送进企业、送进校园。整个宣传周期间,武定县疾控中心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7天,共出动宣传车辆3次,制作宣传展板3块、宣传布标2块,印发职业病防治宣传彩页资料5000余份,开展主题宣讲活动2次;现场咨询20余次,咨询人数约50人,宣传受益人数1000余人。
(2)通过“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审核通过新增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用人单位信息卡26份;57家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人数1088人,审核职业健康档案1088份;检出疑似职业病2例,已审核上报,并通知用人单位及疑似患者到州医院进行诊断;诊断职业病病例4例,已审核;审核农药中毒报告卡5份。
(3)完成重点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现场监测。任务数20家,完成20家(采取业务外包方式来完成),完成率100.00%。
(4)按省级方案要求随访存活病例7例,并进行网络上报,及时进行数据审核,随访调查率达100.00%。
2.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与管理
(1)老年人健康管理
截12月底,全县登记建档65岁以上老年人累计26626人,完成自理能力评估20539人,评估率为77.14%;体检20539人,体检率为77.14%;65岁及以上健康管理20539人,健康管理率为77.14%。
(2)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
截12月底,登记管理高血压累计16520人(任务数17583,任务完成率93.9%;登记2型糖尿病累计3279人(任务数3568人),任务完成率91.9%。
(3)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截12月底,登记重性精神病患者累计1408人,规范管理1099人,规范管理率78.05%,病情稳定1303人,病情稳定率92.54%。
(4)死因、心脑血管、肿瘤管理
截12月底,死亡卡网络直报共报告2082张卡片,粗死亡率7.42‰(任务7‰);截12月底,统计肿瘤系统发病率193.2/10万,死亡率121.8/10万。
(5)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2021年6月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顺利通过验收,项目验收结果达优秀。通过验收组的验收,全县窝沟封闭完好率达96.9%(超过了项目要求85%),儿童口腔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2.7%(高于项目要求85%),工作得到省验收组高度认可和肯定.
3.病媒生物防治等
中心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成立了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的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组织领导。履行责任,明确目标,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认真开展重点疾病、环境、病媒生物监测,做好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慢性病综合防控,圆满完成创卫工作,我县创卫工作于2021年11月5日顺利通过省级技术评估。
4.基本药物补助资金
门诊病人处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合格率100%,门诊药品零差率销售100%。
5.预防性体检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合计免费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11125人份(其中公共卫生978人;食品、餐饮业7746人,药品保健品化妆品行业898人;住宿场所846人,娱乐场所226人,沐浴场所131人,其他300人),发现“五病”调离人员7人(戊肝5人,梅毒2人),发放健康合格证明11125人份。圆满完成2021年预防性体检工作。健康体检及健康证明的免费办理率100%,符合条件体检率100%,体检结果正确率体检结果告知率100%,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水平、体检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
6.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公卫结核病人管理率100%(指标≥95%)、规范管理率95.77%(指标≥90%)、规则服药率97.18%(指标≥90%)、成功治疗率89.04%(指标≥90%)。城乡饮用水监测:任务数106份。共监测水样106份,完成率100%。城市水龙头信息公开水质监测:已完成4个季度城市饮用水监测并已公示。任务数24份,共监测24份,完成率100%。合格24份,合格率100.00%。二次供水水质监测:完成卫生监督中心委托城区5个二次供水小区水质监测,共采水样5份,检测项目11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PH值、耗氧量),合格5份,合格率100%。完成创卫五小场所检测微生物484份、空气354份,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00%。发布食源性疾病预警信息2期(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乌头碱中毒防控预警)。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是我单位没有病媒生物监测实验室,相关的监测主要委托第三方完成,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将病媒生物实验室构建纳入年初预算计划,并派出工作人员到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相关学习,不断提高单位病媒防治监测能力。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