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贯彻国家和省、州林业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林草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林草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2.林业生态建设不断推进。
3.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4.林草产业快速发展。
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
6.巩固脱贫成效不断。
7.切实做好经济稳增长等中心工作。
8.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有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和内设机构11个,其中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武定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草原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与科技产业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森林草原防火股等。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人员54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2021年度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34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2.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2021年总收入2,342.58万元,与2020年总收入6,314.69万元相比,减少3,972.11万元,下降62.90%。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342.58万元,与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314.69万元相比,减少3,972.11万元,下降62.90%。2021年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等部分项目资金直接从县财政局下拨到乡镇,未拨到我单位,导致本年度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64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87万元,占总支出的30.29%;项目支出2,540.89万元,占总支出的69.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3,644.76万元,与2020年支出6,621.68万元相比,减少2,976.92万元,下降44.96%。其中:2021年基本支出1103.87万元,与2020年基本支出1,163.52万元相比,减少59.65万元,下降5.13%;2021年项目支出2,540.89万元,与2020年项目支出5,458.16万元相比,减少2,917.27万元,下降5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与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部分项目资金直接从县财政局下拨到乡镇,未拨到我单位,导致本年度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3.87万元,与2020年基本支出1,163.52万元相比,减少59.65万元,下降5.13%。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各项支出,导致运行经费减少。2021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7%。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40.89万元。与2020年项目支出5,458.16万元相比,减少2,917.27万元,下降53.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与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部分项目资金直接从县财政局下拨到乡镇,未拨到我单位,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节能环保支出857.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26万元,农林水支出1,445.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7.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644.76万元的98.98%,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21.68万元相比,减少2,714.80万元,下降42.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耕还林现金补助与公益林补偿资金等部分项目资金直接从县财政局下拨到乡镇,未拨到我单位,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用于支付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及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支出等,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55.3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3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6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2.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0.2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51万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85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6%。用于天然林管护、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现金补助及种苗费、生态护林员补助等,其中:生态保护51.20万元,退化林修复11.20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23.16万元,天然林管护472.13万元,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0.40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58.15万元,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24.82万元,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6.02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2289.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7%。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及补植补造、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动植物保护、林业贷款贴息、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及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等方面的支出,其中:行政运行844.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85.88万元,森林资源培育273.7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8.97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50万元,动植物保护19.70万元,贷款贴息164.38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70.54万元,草原管理27.01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62.6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9.84万元,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122.78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用于缴纳职工按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森林消防应急救援60.14万元,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40.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10万元,支出决算为265.96万元,完成预算的33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7.21万元,完成预算的36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5万元,完成预算的92.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以前年度天保、公益林结余资金购买13辆森林消防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1辆,猫街、高桥、插甸、白路、环州、东坡、田心、发窝、万德、己衣等10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各1辆。万松山林场及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车辆由县林草局统一管理,乡镇的由各乡镇自行管理,故本年度“三公经费”较2020年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10.83万元,增长382.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0.84万元,增长45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经相关部门批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以前年度天保、公益林结余资金购买13辆森林消防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故我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较2020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21万元,占96.71%;公务接待费支出8.75万元,占3.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7.2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6.68万元,购置车辆13辆。2021年,经相关部门批准,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用以前年度天保、公益林结余资金购买13辆森林消防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中:武定县万松山国有林场2辆,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1辆,猫街、高桥、插甸、白路、环州、东坡、田心、发窝、万德、己衣等10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各1辆。万松山林场及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的车辆由县林草局统一管理,乡镇的由各乡镇自行管理。购车价14.36万元∕辆,小计186.68万元;长排警灯落户费0.4万元∕辆,小计5.2万元;保险0.437万元∕辆,小计5.68万元;车辆购置税1.271万元∕辆,小计16.52万元。价税总合计214.08万元,按相关要求,186.68万元计入公务用车购置费,27.40万元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故我单位2021年度“三公经费”较2020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用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森林资源监测、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营造林、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用于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营造林、森林防火等工作及上级林草与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林草重点项目实施、重点工作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78万元,与2020年支出135.09万元对比,减少2.31万元,下降1.71%,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压缩各项支出,导致运行经费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我单位开展日常工作所产生的支出,相关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12.90万元,水费1.99万元,电费4.02万元,邮电费2.55万元,差旅费7.07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会议费0.85万元,培训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8.75万元,劳务费43.81万元,工会经费8.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04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5.70万元,固定资产1566.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79.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20.1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00平方米,账面原值25.1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1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41.86
|
1475.7
|
1566.16
|
899.27
|
249.52
|
|
417.37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