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为强化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单位及时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中国共产党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及人员情况: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属于正科级单位,内设7个办公室,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退休人员6人(年初预算保障退休人员的经费是公用经费和统筹外工资部分)。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3.国有资产情况: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41.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8万元,固定资产123.68万元。一是车辆数量1辆,价值29.98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189台(套),价值79.03万元;三是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8件(套),价值14.67万元。
4.2021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2021年,我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督、控制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规范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绩效评价档案资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1年,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来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置指标64个,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45个(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420.74万元,比2020年总收入542.86万元减少122.12万元,下降22.49%。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20.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支出424.26万元,比2020年支出557.45万元减少133.19万元,下降23.89%。其中:基本支出342.10万元,占总支出的80.63%,项目支出8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9.37%。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5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8.92万元减少0.37万元,下降4.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总额4.70万元,比2020年决算总额6.10万元减少1.40万元,下降22.95%;公务接待费决算总额3.84万元,比2020年决算总额2.82万元增加1.02万元,增长36.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虽然新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但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下乡开展工作的次数较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不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故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也随之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总额4.70万元,比2020年决算总额6.10万元减少1.40万元,下降22.95%。下降的原因是:2021年,虽然新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但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下乡开展工作的次数较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不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2021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613人,接待费支出3.84万元;2020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534人,接待费支出2.82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总额3.84万元比2020年决算总额2.82万元增加1.02万元,增长36.17%。增长的原因是:由于今年新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上级的督导检查次数多,导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武定县财政局中共武定县委组织部武定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武定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武财办〔2020〕15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武财绩〔2020〕2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0〕3号)、《武定县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武财绩〔2021〕6号)等有关要求,成立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开展。由各办公室收集绩效自评的有关资料,并对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分。
2.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结合各办公室工作执行情况,对照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做出客观评价。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管理指标 |
60 |
58 |
96.67% |
产出指标 |
15 |
15 |
100% |
效果指标 |
20 |
20 |
100% |
满意度指标 |
5 |
5 |
100% |
合计 |
100 |
98 |
98% |
(一)投入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编审。严格按照《武定县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至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科学合理的设置绩效目标,及时报送部门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格式规范,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
2.部门决算编制。认真把握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口径和相关要求,根据我单位会计核算账务真实反映2021年度的收支情况,确保部门决算编制“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3.预算执行管理。2021年的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中,收入按时足额缴库,支出严格执行《武定县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按照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账户年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相关要求,认真清理存量资金,并按照规定上缴存量资金。
4.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专户利息收入。2021年,共上缴利息收入0.08万元。
5.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根据县财政局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本部门的预算和决算。同时,将政府采购信息和绩效信息等一并公开。
6.绩效自评管理。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形成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
7.财政监督管理。及时修订《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制度》及《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要求,严控预算执行全过程,保证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8.政府采购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部门预算,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和数额执行。2021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万元,其中:采购扫描仪0.77万元,采购复印纸1.02万元。
9.债务管理。按照县财政局债务管理的相关要求,每月按时上报债务报表。2021年,我单位无债务和新增债务。
10.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来管理和配置资产。实行“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新增(购买、接收捐赠)资产及时入账,处置资产严格按程序上报县财政批复后,及时下账。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资产信息,准确反映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做到账卡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清晰完整。及时上报资产月报和年报,确保报表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履职完成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县委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科学执政理念,切实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8次、政府常务会3次专题研究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切实帮助解决政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5次专题学习,县委书记先后4次带队深入政法系统调研。二是狠抓社会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法治武定建设。创建“枫桥式法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县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183件,调解成功1091件,调解成功率92.2%。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2021年,共集中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4轮,共评估家庭80450户,评估出风险户985户,并落实2018名干部进行分级包保稳控,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2021年,全县累计安装雪亮工程摄像头14129个,11个乡镇雪亮工程覆盖率100%,136个村(社区)覆盖率100%。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深入推进,启动“八五”普法,以“法律6+N进”为载体,扎实推进普法进程。2021年,共开展送法进机关54场次、进乡村79场次、进社区11场次、进学校48场次、进企业8场次、进单位46场次、进车站6场次、进宗教场所8场次。三是凝心聚力,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健全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将我县涉及的94项制度机制计划建设分解到各成员单位,目前全县共建立制度机制90项,社会治理制度机制体系已基本形成。建立县级网格1个、乡镇网格11个、村社区网格136个、村民小组网格1575个,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服务在网格完成。插甸镇2020年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省级基层社会治理试点,狮山镇红土田社区2021年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楚雄州仅有的两个省级试点社区之一,社区被评为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履职效果情况。2021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我县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97.01%,全省排位第9位,执法满意度98.12%,全省排位第10位。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通过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对平安法治武定建设进行宣传,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武定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0%以上,群众对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满意率99.22%,积极营造了平安法治武定建设宣传的良好氛围。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立与年度计划不相匹配,存在差异,三级绩效指标名称设置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类型设定不够规范、准确,设定的绩效指标指向不够明确,无法突出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方向;二是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大。部分办公室对年初计划开展的工作推进缓慢,导致年初设定目标未能完成;三是预算不够精准。由于年初对部分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在执行的过程中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二)整改情况
2022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委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进一步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将财政或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我单位年度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明确项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作为重大新增政策或延续性项目入库和安排预算的重要参考。三是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内容,制定责任清单,确保工作落实。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通报承担工作任务的办公室,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为强化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我单位及时对2021年度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等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主要内容。2021年度实施的项目共7个,其中:上年结转项目2个,本年度项目5个,具体如下:
(1)政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各项政法工作的产生各项开支,为委机关各项政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2)见义勇为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对历年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春节慰问和当年度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主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面的各项开支,确保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综治中心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县级综治中心项目建设的各项开支,确保县级综治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5)综治维稳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县的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方面的支出。如印制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宣传资料,召开全县的政法工作会、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会等方面的开支。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及表彰经费(内容涉密,不再赘述)。
(7)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移民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移民搬迁安置中的社会稳定产生的各项开支,保障移民工作有序推进(此项目是按照移民搬迁工作经费审计整改要求,调整账务后,实现的支出)。
2.实施情况。“政法工作经费”、“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2个项目因属于上年结转项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综治中心建设经费”“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5个项目均已按要求完成设定目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万元) |
调整预算数 (万元) |
当年财政 拨款数(万元) |
支出金额 (万元) |
|
追加数 |
追减数 |
|||||
政法工作经费 |
1.02 |
1.02 |
||||
见义勇为奖励经费 |
2 |
0.16 |
1.84 |
1.84 |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 |
22 |
22 |
22 |
|||
综治中心建设经费 |
19.90 |
19.90 |
19.90 |
|||
综治维稳专项经费 |
0.77 |
40 |
19 |
21 |
21.77 |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及表彰经费 |
30 |
1.50 |
17.60 |
13.90 |
13.90 |
|
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 |
1.08 |
1.08 |
||||
备注:综治维稳专项经费2020年结转数为1.07万元,其中:支出0.77万元,上缴财政0.30万元。 |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政法工作经费。根据委机关的实际情况,保障委机关各项政法工作的有序推进,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大工作经费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平安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各项政法工作顺利开展。
2.见义勇为奖励经费。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办法》,为弘扬正气,鼓励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灾害事故作斗争,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每年对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每年在政法工作会上,对省、州、县确定的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个人集中进行表彰奖励。
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从2021年2月底开始,时间为4个月左右,分为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3个环节。全面推进全县政法队伍理论武装、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4.综治中心建设经费。按照《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参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要求,以网格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组团式服务为载体,将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成为社会治安分析研判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视频调度中心,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信息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协调联动,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5.综治维稳专项经费。我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政法委的关心指导下,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序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深入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6.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开展好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强化舆情研判,注重情绪疏导,强化感恩教育,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好移民搬迁安置中的社会稳定,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办公室的职责情况。
综治督导与基层社会治理室:主要负责收集、掌握全州综治工作的信息和动态,调查分析全州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综治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综合考评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指导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总结推广综治工作典型经验,指导各县市、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县市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建设;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对发现的突出涉稳问题,及时预警并跟踪督办;统筹督促指导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2.预算绩效管理。
(1)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成立以常务副书记王银仙同志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白福顺、张秀瑜同志负责联络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州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县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和绩效管理制度,我委制定出台了《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制度(试行)》、《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结合我委实际工作情况,对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进行编制,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作进一步补充完善。按照本年度内各项目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的指标及指标值的设置。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通过对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切实提高我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本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2.评价对象范围:2021年度财政安排的所有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1)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2)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3)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部门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4)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
(3)《武定县财政局中共武定县委组织部武定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武定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武财办〔2020〕15号);
(4)《武定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武财绩〔2020〕2号);
(5)《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0〕3号);
(6)《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武财绩〔2021〕4号);
(7)《武定县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武财
绩〔2021〕6号);
(8)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9)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县委政法委项目绩效指标共分三级,其中:政法工作经费包括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见义勇为奖励经费包括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包括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综治维稳专项经费包括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包括3个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
本次自评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法,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按项目指标体系,从项目产出指标(含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环节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综合得分≥90分为优,80分≤综合得分<90分为良,60分≤综合得分<80分为中,综合得分<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武定县财政局中共武定县委组织部武定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武定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武财办〔2020〕15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武财绩〔2020〕2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武定县预算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财绩〔2020〕3号)等有关要求,成立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开展。由各办公室收集绩效自评的有关资料,并对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分。
2.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各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结合各办公室工作执行情况,对照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做出客观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各个项目绩效评价按照资金使用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
行自我评价。政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见义勇为奖励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综治中心建设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综治维稳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目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较高;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较好,信息公开及时,部门履职效果较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城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覆盖率100%,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持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定、法治武定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实现,有效指导推动全县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掌握分析全县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党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武定、法治武定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三级绩效指标共31项,完成31项,完成率达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当前影响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主要有“移民搬迁、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方面特殊矛盾,既相互交织,又错综复杂。面临当前复杂的社会形势,县委政法委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以“五个过硬”、确保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执法满意度,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2.项目管理。一是制定《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内部控制规范管理制度(试行)》、《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对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监督、控制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规范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绩效评价档案资源,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二是成立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开展。三是年终由办公室负责项目自评全面工作,业务办公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各办公室结合工作执行情况,对照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做出客观评价。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项目支出82.16万元(部分项目经费内容涉密,不再赘述)。其中:政法工作经费上年结转1.02万元,支出1.0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见义勇为奖励经费实际到位资金1.84万元,支出1.8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补助经费实际到位资金22万元,支出2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综治中心建设经费实际到位资金19.90万元,支出19.9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综治维稳专项经费上年结转0.77万元,当年拨款21万元,支出21.77万元,资金使用率100%;大中型水利水电移民维稳工作经费实际到位资金1.08万元,支出1.0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产出质量、时效、成本完成情况及效益情况分析(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编制时的金额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促进预算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通报承担工作任务的办公室,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项目予以支持,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对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予以纠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立与年度计划不相匹配,存在差异,三级绩效指标名称设置不够规范,绩效指标类型设定不够规范、准确,设定的绩效指标指向不够明确,无法突出部门职责职能和工作重点方向;二是各项工作推进力度还需加大。部分办公室对年初计划开展的工作推进缓慢,导致年初设定目标未能完成;三是预算不够精准。由于年初对部分工作的不可预见性,在执行的过程中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
七、有关建议
加强绩效管理培训,提高绩效工作水平。年度中出现的新工作和新要求无法体现在年初的预算绩效目标中,建议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变化调整目标绩效,不断修正项目绩效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表
中共武定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