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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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823010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3日

武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和省、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中共武定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为推动“多彩罗婺·幸福武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在持续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协同推进我县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对接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一窗受理、集中服务”,全县已承接并指派实施主体事项1113项,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程网办率达49.51%,实现“企业3天开办、不动产5天登记、投资建设项目50天审批”的“3550”目标二次提速。优化企业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办理各类工商登记4347件,其中办理市场主体退出836件。二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对全县1255项事项实施清单进行清理完善,梳理并公布“一次就办好”事项清单328项,通过不断深化和推送,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二级以上办理深度事项达100%,网上可办率达100%,“最多跑一次”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加快“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实名注册认证用户43225人,办理业务累计办件量436479件。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取消证明材料356项,保留基层开具的证明材料6项,保留第三方证明材料163项,将50项证照凭证作为全县通用的基本证照凭证。五是加强对经济的宏观管理,强化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持续用力抓好工业经济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武定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十条措施》《武定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武定县扩大招商引资10条措施》,印发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下达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2020年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等文件,明确了县人民代表大会目标、工作目标、奋斗目标,确保目标任务数不低于州下达的指标。深入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省22条、州30条措施,制定我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措施。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个一批”工作,着力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降低用电、用气、用水成本,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六是创新社会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2020年8月5日,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了《武定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武办通〔2020〕10号)文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李玉林、县长李坚为组长的武定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25个工作组,同时,也明确了3个大项、15个小项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各单位的工作任务清单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全县社会治理工作的方向。同时,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武定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村一警(辅警)一法治指导员”实施方案》,确保社会治理网格化和法治化工作不留死角。

(二)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配合参与省、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州单行条例立法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开展《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将征求意见函发送相关部门,全面收集意见建议。配合州级科学编制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进立法起草精细化。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我县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入手,严格把好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审核中,我们坚持与上位法相统一、体现县情民意和严格把关三个原则,认真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楚雄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实行制定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和审查意见文书的标准化管理。每年组织1次对本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部门信息网站进行公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立改废释并重,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截止年底,共审核公示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41家;完成2020年度武定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2件、继续有效25件,已分别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督促拟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3件;做好《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并反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制定《武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明确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和事项。2020年,县人民政府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6次,专题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55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健全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相关决策材料、审查意见、专家评审、公众意见等立卷归档,做好行政决策备案工作。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武定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武办字〔2012〕14号),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2020年,全县重大行政决策举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32场次。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之前,均须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法律顾问、县司法局、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事前审查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2020年,全县完成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法制审核工作190件,其中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件、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合法性评估12件、其他政府常务会重大议题合法性审核174件,提供意见建议100余条。充分发挥县政府办法律顾问室和县司法局的参谋助手作用,凡政府治理中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举措,均由县司法局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合法可行的意见供政府决策参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成立了武定县人民政府“证照分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抓好“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123项,及时梳理县乡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60项、县乡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清单238项,确保“证照分离”改革全面铺开。二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和规范监管方式,实行综合监管。2020年内,21个“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完成了“一单、两库”建设,在省级平台录入执法人员258人,自建平台115人;省级平台录入监管对象15196户,自建平台1243户;制定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共127类237项,制定部门2020年“双随机”抽查计划共82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共37类76项,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共37类43项。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信息栏目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148条;完成50个行政执法主体的公示,并圆满完成2020年度377名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换证及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工作,音像记录设备在全县50个执法部门实现全覆盖。各单位均明确了本单位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了法制审核员。全年共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3件、其他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核190件。四是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完成文化市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公共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扎实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年内,共组织377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统一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认真开展案卷质量评查,共自评案卷5878卷、抽查50卷,合格率达98%。六是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2020年,“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09件,县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犯罪案件4件。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2020年,办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案14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67件。重大事项向县人大报告10项、向县政协通报3项。二是积极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县检察院全年共向全县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发放检察建议54件,均已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到位。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已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行政职权职责目录、行政审批全流程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平台,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通过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88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6518条,受理“12345政府热线”来电、来信605件。

(六)依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工作。2020年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73次,受理办理来信来访总量812件(批次)。二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行政争议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扎实做好公证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更多简证便民新举措,2020年武定县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服务341件,完成非税收入12万元。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完善1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135个村(社区)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一中心多点服务”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使弱势群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111件,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代书88份。强化律师管理工作,落实对律师办案过程的动态管理。辖区内4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179件。三是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2020年,共受理纠纷854件,调解854件,调解成功819件,成功率达96%。四是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有1件行政复议,按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不存在违法或被变更、撤销的情况;共有行政应诉案件15件,其中开庭审理13件,2件还未开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共12次,应诉率达92.3%;结案13件,胜诉率达92.3%。

(七)强化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充分运用县委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县委人民政府常委(务)会及干部在线学习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同时组织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2020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及考试共计9次,举办了5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带动全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最新理论、政策,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程序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统一建立学法档案,严格学法考勤、学法笔记、学法记录,使学法用法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三是严格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八)严抓依法防控疫情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制度引领,加紧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对该《决定》认真组织了学习和宣传,学习宣传场次达100余场次,参与人员涉及全县5600余公职人员和村委会(社区)所属人员。年内,全县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未出现违反《决定》的情况。我县年内在以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着重聚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于2020年6月前,集中对我县涉及疫情防控的70余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要修改、细化和明确的文件进行了相应调整,形成了完备的疫情防控制度链条,提高了疫情防控制度体系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突出重点,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要求,实行主要领导双组长制,严格落实精准防控、常态化差异化防控要求,实现了“零确诊、零感染、零输入”的目标。三是强化法律服务,积极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用流动法治宣传车播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县委普法办从2月3日起持续一个月,共出动法治宣传车227次,在县城街道、各乡镇用流动法治宣传车播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政府县长的讲话,致全县各族人民的一封信。全县共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宣传资料21790份,通过乡村小喇叭大广播播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宣传124730次,还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信心。在疫情期间,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依托云南法律服务网(12348云南法网)及其微信公众号,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了线上公益法律服务,期间全县各类法律服务人员累计为群众提供线上公益法律服务270余次。四是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确保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带头依法履职,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坚持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的法制审核,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九)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充实武定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围绕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建立部门协调联动、乡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查找不足,研究分析对策,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是认真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专项督察,促进各层次、各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落实。2020年6月28日,中共武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2020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重点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部门,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州驻武各单位依法防控疫情情况、民生权益保护情况及法治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2020年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了督促检查任务。四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正面宣传和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差距。少数乡镇和部门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还需增强,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无法完全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现状。

(三)规范文明执法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中重实体重效率、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力量分散,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素质,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仍有发生。

(四)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和能力建设与承担任务不相适应。政府及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力量较为薄弱,基层编少人缺、一人兼数职的状况较为突出,导致人员配备数与所承担任务量不相匹配,部分行政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客观上无法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习惯于传统线下办理政务服务的思想在少数工作人员当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对线上服务的熟悉和知晓程度还不够深,导致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整合与实现“一网”建设目标有差距。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2020年中共武定县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武定县委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委书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与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认识,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责任在心、责任在肩,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听取了2019年度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二是中共武定县委将全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通过与县大比拼办对接,结合实际,于2020年12月8日制发了《武定县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把责任务分解到部门,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三是武定县委领导班子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指导武定县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办发〔2015〕23号),2020年未出现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四是中共武定县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畅通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相同条件下,在党政机关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五是中共武定县委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0年县委书记李玉林主持召开9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专题学习研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同时,武定县委持续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县委所属的各部门均积极开展了不同方式的法治教育培训,县委所属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都积极通过“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app认真学习我国各类法律法规知识,并参加相应测试。

(二)2020年武定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武定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调整充实了武定县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李坚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周廷质任副组长,28个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1个乡镇乡镇长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在县司法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县政府根据《武定县2016-2020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订了《武定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县级部门实施。下发了《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及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具体明确了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35项,三级指标99项,确定了目标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全县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创建。组织召开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2020年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审议了《武定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召开了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武定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6次,专题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重大事项55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二是武定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各乡镇政府和政府县级部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武定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武定县人民政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完成武定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审核公示41家;完成2020年度武定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2件、继续有效25件,通过县级程序后分别向州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法制审核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县57家县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11个乡镇党委政府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五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七是健全完善学法制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坚持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学法考试共计9次,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带动政府班子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最新理论、政策,不断提升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全年举办了5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学习,强化程序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档案制度,统一建立学法档案,严格学法考勤、学法笔记、学法记录,使学法用法工作更加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八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利用“武定法治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与传统线下宣传活动开展相结合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九是统筹推进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县级部门或者下级政府,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大比拼工作内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通过与县大比拼办对接,结合实际,于2020年12月8日制发了《武定县2020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其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即执法工作)在各乡镇和县级法治政府建设成员单位的法治工作考核中都占有重要比重,做到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武定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实现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进行总结梳理、复制推广,确保中央和省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得以在武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成效。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规范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和裁量权。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扎实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一部手机办事通”,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力争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腿”。

(四)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市场、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杜绝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进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检查和个案监督以及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落实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加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全方位、多层次解决矛盾纠纷。

(六)切实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深入推进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常态化监测,推动资源优化整合。持续增强公共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七)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效应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大普法”。进一步强化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双普法”和武定“普法品牌”的全面落实。通过调查研究,总结“七五”普法成功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武定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下发至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落实。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力度,充实基层执法队伍力量。强化基层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法制审核专业人才配备。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作风建设和执法监督,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强化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完善政府法治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调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法治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能干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