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7日,对武定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武定县大桥山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8月15日,武定县水务局关于大桥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武水复(2017)3号)对该项目进行批复。 该项目位于武定县狮山镇永宁村委会,除险加固后坝高14.1m,总库容10.2万m3,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下游防洪的小(二)型水利工程,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40亩,同时承担着下游240亩耕地、100人防洪保护任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大坝除险加固,输水涵洞及溢洪道改造。工程于2017 年11 月15日开工,于2018 年6 月15日竣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2096.84元
因多计工程量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22096.84元问题。
1.违规约定由中标单位垫资建设
武定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与云南恩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武定县大桥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中约定中标单位必须垫资总工程款的30%,直至工程结束。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武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多计工程价款22096.84元的问题,责成武定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
对违规约定由中标单位垫资建设的问题,要求武定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建设。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武定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了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