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5月6日,对武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的武定县高桥等2个镇花桥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武定县高桥等2个镇花桥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地处武定县高桥镇花桥村委会和狮山镇吆鹰村委会交界处,位于花桥村委会大村和新村东侧东南侧,吆鹰村委会西南侧。批复建设规模211.67公顷,新增耕地108.74公顷,实际建设规模211.6674公顷(耕地160.317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98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4185公顷,其他土地34.9471公顷),土地平整95.0564公顷,新增耕地4.3409公顷,新增耕地率2.0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实施。第一标段于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5月完工,合同工期9个月,实际工期7个月。第二标段于2017年11月开工,2018年7月完工,2020年9月16日通过州级竣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37774.52元。
因多计工程量问题,造成多计工程价款137774.52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1513109.80元未清理处置。
武定县高桥等2个镇花桥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到位资金7648100元,审定完成投资6134990.20元(工程施工费5281673.20元、事业支出853317元),项目资金结余1513109.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武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对多计工程价款137774.52元的问题,责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价款编制调整财务决算。
对结余资金1513109.80元的问题,要求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上缴县财政。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武定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审计审定的金额调整财务决算,对余资金1513109.80元已上缴了县财政。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武定县自然资源局采取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等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