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武定县审计局于2019年10月5日至 2019年11月12日,对武定县插甸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武定县长冲石材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隐患排除)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下达《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武定县长冲石材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隐患排除)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同意项目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内容:新建长28米、顶宽2米、高7.5米浆砌石拦砂坝1座,新建排洪渠120米,新建铁丝围网270米。项目总投资121.1万元,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设计单位为武定荣辰矿产开发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云南碧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为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于2018年3月7日开工,2018年4月18日完工。工程合同价835846.44元,送审结算价1073632.32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49302.93元。
武定县长冲石材工业园区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隐患排除)工程送审结算工程价款为1073632.32元,经过审计确定工程造价为1024329.39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49302.9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武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结算建安工程价款49302.93元的问题,责成武定县插甸镇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调减工程投资49302.93元,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价款支付施工单位。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武定县插甸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审计审定的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并调减工程投资。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武定县插甸镇人民政府采取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等具体措施。